本网宿迁讯: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审判资源,218日上午,江苏省泗洪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席上座满了中学生,这是该院组织该县第三中学的180余名学生来到法院大法庭,让学生们亲临庭审现场,旁听一起发生在校园里的伤害案件审理。

被告人李某是某职业学校的一名学生,去年9月的一天,李某在校男生宿舍楼内,因琐事与同学王某发生口角,便拿出带在身上的水果刀向王某背部刺戳两刀,致王某重伤。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犯罪,并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宽容,且主动投案自首,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处以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庭审中,学生们不仅观摩到了庄严的审判,熟悉了检察官指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重要庭审环节。同时也聆听了审判员以及检察官对李某犯罪动机的分析和法庭教育。

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法制校长和法院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经常组织法官到城乡中小学给师生们上法制课,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开庭或带着案件到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受到学校和学生家长的普遍欢迎。去年以来到学校上法制课14次,组织学生旁听开庭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