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2015时,丰县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干警一行四人风尘仆仆的从山东青岛赶回,将被执行人出售查封资产中的100余万元顺利追回。

被执行人徐州安达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扩建生产厂房欠下工程款60余万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又造成一职工受伤致残,应赔偿28万余元,两案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干脆停产歇业了,法定代表人也跑回了山东青岛,执行法官多次传唤拒不到庭,200811月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厂房及相关土地使用权,2009219日下午,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将查封物私自出卖得款400万元,正在银行办理汇款手续,立即决定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执行人员火速赶到银行,但是汇款手续已于5分钟前办理完毕,款项已经汇往山东青岛。19日晚6点向院领导汇报情况后,决定由执行局2名干警和法警2人组成行动小组连夜赶赴青岛。20日凌晨4点到达青岛,执行小组就在车上休息着等待银行营业,830分执行人员第一个站在银行柜台边,被执行人还没来的及转走的100多万元,在不到18个小时的时间内被成功追回。同时,针对被执行人这种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决定给予罚款30万元的处罚。

2008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了“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执行干警时刻保持紧张机警的精神面貌,并同法警大队形成联动,对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尽最快速度、尽最大力量、尽全部措施,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