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进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这个看似普通的盗窃案件背后却有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

 

王某,今年24岁,贵州人,自小读书到小学二年级就辍学在家。十几岁起就到浙江一带的家具厂干起了装地板的活儿。2008年他结婚生子,组建了一个平常的三口之家。可是好景不长,好逸恶劳的王某嫌家具厂的工作又脏又累,想赚“快钱”,便在201011月伙同他人盗窃,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他原本平静的生活也就此划上了句号。王某的老婆在他服刑期间将年仅4岁的儿子扔在了王某的哥哥家,自此再也没出现过。王某出狱后,家毁了,老婆跑了,留下了还懵懂无知的儿子,自己又成了单亲爸爸。面对现实,王某并没有痛改前非,好好做人,而是又干起了老本行。

 

20127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在武进区遥观镇某超市寻找下手的目标。他看到一个老太太抱着一个不满周岁的小婴儿走在前面,婴儿的脖子上用红绳子挂着的一个黄金的挂件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便悄悄尾随用刀片割断了红绳并将黄金挂件偷走,没想到金挂件到手没两分钟就被群众抓获。公安机关欲将其刑事拘留时,王某说他还有一个四岁的孩子无人照料,希望公安机关能先将他取保候审,放回照看小孩。公安机关考虑到其实际情况,同意了他的要求,王某却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趁机脱逃,一去不复返。王某随即被网上追逃。

 

在带着儿子逃亡的日子里,王某的儿子也渐渐长大。眼看再过两年儿子就要上学了,花销会更大,王某又屡屡犯案,今年3月,王某再次犯案时被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采用乘人不备、镊子夹等手段,盗窃作案4起,窃得现金、千足金鸡心挂件、手机等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7884元。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扒窃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件判决了,可是王某的儿子却再次面临着“无父无母”的悲惨境地。孩子的伯父闻讯从贵州赶来,把小侄子从常州儿童福利院接到了自己身边,当起了临时“父亲”。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可是有一个像王某这样的父亲,那真是可悲可怜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