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销售假“伟哥” 三人获刑又罚金
作者:许冬梅 发布时间:2013-09-05 浏览次数:607
近日,盐城市盐都区法院以被告人梁某、仇某、李某犯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用其岳父肖某的身份证于2012年1月在淘宝网上注册网店,销售“黑金”、“黑蚂蚁”等多个品种的“伟哥”,并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向全国各地销售,经南通市药品检验所鉴定,其销售的“伟哥”系假药。自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10日,合计销售金额约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仇某于2011年10月在淘宝网利用其父亲的身份证注册网店,与被告人李某共同销售“美国金鳄蓝极品大鳄伟哥”等多个品种的“伟哥”。经南通市药品检验所鉴定,其在网上销售的伟哥系假药。自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7日,合计销售金额约人民币九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仇某、李某向他人销售假药,其行为均构成销售假药罪。被告人仇某、李某共同销售假药,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梁某、仇某、李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梁某、仇某、李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依法可予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