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茜被抓起来了?!

 

这个消息连同她挪用公款近23万元的新闻,不胫而走,不啻于在扬州某局引爆了一枚重磅炸弹。熟悉她的领导、同事均感到“无比震惊和无法理解”。一个仅20岁的女青年竟有如此大的胆量和心计,虽仅是名临时工作人员,却在2011910日至2012 1215日这15个月的时间内,挪用单位资金22.78万元。更令人费解的是她冒着失去自由的风险,挥霍巨款购买的16件金首饰、3部手机、35双皮鞋、217 件衣服等一系列物品,在案发时竟大多数未拆封仍放在她的家中。

 

(一)

 

新千年钟声敲响之际,市某局咨询服务中心上报2012年完成的营业额,然而33万的收入与而代其做账的财务科账目中反映的入账数严重不符,账目中竟少了13万元。科领导无比震惊,立即核查有关单据和相关人员,焦点全部集中在出纳会计张茜。事实无可争辩,该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铁证如山,无法抵赖。张茜很快承认这部分公款已被其挥霍贻尽,她说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自担任咨询中心营业收入的出纳会计以来,采用收款压票不入账手段,究竟挪用了多少公款,她也搞不清。今年115日当天,张茜交出仅剩的155万元现金和一张余额为9000元的邮政绿卡,从她保管的保险柜中又起获现金7372元和压下未做账的24本完整的记账联和撕下的169张零散的记账联。

 

事关重大,115日开始,该局财务科采取倒轧帐的方法,先复核发票开出金额,将发票存根数全部相加,再与张茜所做账面数字核对,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自从2011910日她担任咨询中心出纳会计以来,一直在挪用单位资金,数额惊人。2013年元月21日,市检察院接手案件侦查,同日张茜被依法刑事拘留。在检察官的协助下,某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张茜经手的账目进行全面清查,真相浮出水面,咨询中心经营收入至案发,她共挪用了22.78万元。

 

(二)

 

张茜,20岁,199912月从扬州税务学院税务财会班中专毕业,经人介绍,2000年春节后到市某局财务科实习,后由于其工作表现较好,经有关程序,她终于如愿以偿做了名财务科会计,虽然还是临时工作人员,月薪仅1300元,但她仍感到非常高兴。

 

小张好学上进,工作积极能干,很快在财务科站稳了脚跟,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张茜内心渐渐不太安分,干着同样的事,连个工资单都没有,每个月还要打领条拿工资。后来,她也有了工资表,每次签字,看到工资与正式工作人员的悬殊太大,心里变得不平衡了,想挣大钱的欲望越来越强。每天从手中出出进进大把的钱,却没自己的份,她心不甘。同时,目睹周围同事、朋友买时装,下饭店,她很羡慕,时刻都想能像“大款”一样也潇洒一回。

 

这些微妙的心理变化,局外人并不探知。20113月她又被委以重任,接手咨询中心营业收入的账,该中心收款员从她手中领走发票,用完将现金和发票的记账联向她结报,核销旧票,再领新发票,而张茜则将所收现金存入银行,再将记账联撕下做好凭证交给总账会计。

 

201110月初,张茜购买衣服差100元,本能地将咨询中心缴来的现金截留下200元,未入银行账,将200元记账联撕下锁入抽屉,一切风平浪静。第一次尝试就不露马脚将钱搞到手,张茜心花怒放。随后她又如法炮制,一笔笔公款落入了她的口袋,张茜已被金钱迷惑,单笔截留现金额越来越大。

 

有了钱,她开始武装自己,扔掉自行车购买了一辆近4000元的助力车,手指上戴起3800元的钻戒和1900元的金手链,胸前挂上3000元的金项链,穿起4000元的羊绒衫、2500元的皮装,近千元的皮包内装着3000余元的“诺基亚”手机。为留住青春的倩影,她还用45000元拍了套个人艺术照。张茜迅速暴富,同事、朋友询问其中究竟,她总是一脸镇定,傲气十足地说是外婆给的钱,继而她就深深陶醉在同事、朋友惊羡赞叹声中。

 

张茜虽疯狂作案,但怎能满足她仅购买一套化妆品就花费4000元的支出,时间不长她感到捉襟见肘,苦思另等财路。恰好2011年三四月,她又分别被委以咨询中心工本费账和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员费账的出纳会计。张茜感到如鱼得水,收到交来的款项,不入账做凭证,大肆挪用挥霍。男友开装潢材料店,她甩手借出1万元。有了充裕的资金来源,她成了购物狂,西装买了5套,时装近百件;仅购买美国进口的“雅诗兰黛”、“倩碧”化妆品,就用去9700元。

 

为显示其富有,2011年下半年,张茜专门购买了一部价值4000余元的“奥林巴斯”相机,邀请朋友5次前往上海、苏州游玩,8000余元的花销自然由她全额承担。花钱大方的程度,令她的朋友们咋舌。张茜的男友不止一次问她哪来那么多钱,她都神态自若道是爸爸、妈妈给的,还有外婆给的。她害怕谎言被揭穿,直至案发都未让男友与其父母见面。张茜一位最知心的女友担心从事财务工作的她会动用公款,多次旁敲侧击,她说钱是外婆和兰州姨妈给的,朋友仍不放心,问其男友,得到同样回答,她才相信。

 

20119月至案发这段时间里, 尽管张茜胆大妄为而频频作案,但她还是有些后怕,所以每次作案都未将发票记账联销毁,存放在保险柜,幻想有一日将钱补上。案发后,她对办案人员说请父母代其退赃,可怜天下父母心,两位老人倾其积蓄,替张茜退赃3.9万元,连同扣押的2.28万元和拍卖赃物所得款项, 共退出赃款14.2万元,11万元的损失无法挽回。

 

张茜在财务科工作期间,系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22.79万元,数额较大,20136月10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审此案,并当庭判处张茜有期徒刑3年,并责令其继续退赔赃款。

 

(三)

 

张茜为什么这么事无忌惮,她的供述作了最好的诠释。“图虚荣,有些人不如我过得那么好,为什么不能让她们敬仰我。此外,收款和做凭证,我一个人搞,为我挪用资金也提供了方便。”

 

一个临时工作人员,竟被委以出纳会计,挪用资金22.79万元,且时间长达15个月之久也未被人发现,这是为什么?张茜交待说:“在挪用公款过程中,虽然她做的较隐蔽,收款后不入账,弄虚作假,别人无法知晓,但如果科里及时认真检查,是可以发现的,最起码在20116月份就案发,也不至于到如今这么大数额”。财务规章制度不可谓不严,但光有制度还不行,狠抓落实才是关键!(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