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为省钱,招来大祸,损失数万”。一位近70岁老人张某在建房过程中从楼房二层的脚手架上跌到地面受伤,日前向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包工头钱某赔偿,后经调解钱某赔偿老人各项损失4万元。     

 

钱某是一名建筑包工头,长期带领一班人在姜堰农村承包建房,由于钱某从事建房多年,在当地很有名气。20126月,钱某承建一幢两层农村楼房,年近70岁老人张某受雇于钱某在建房中负责贴外墙砖,一日钱某安排张某在楼房二层贴外墙砖,张某站在简易的脚手架上,墙外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就在外墙砖将要完工时,张某不慎从房楼二层脚手架上跌到一层地面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脑外伤,肋骨骨折,两肺挫伤等,后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未果,引起诉讼。案经多次调解钱某赔偿张某4万元,双方纠纷了结。钱某赔偿后懊悔地说出了自已的心声,为了节省建筑成本,只能雇一些年龄偏大的老人进行施工,以减少劳务费用的支出。加之主观总认为农村建房楼层不高,只要施工过程中多注意不会出大事,现在工程承包价低,竞争激烈,成本能省一点算一点,省一点自己就能多得点。建筑安全措施多年未换,能省则省,“精打细算”惯了,想不到今天发生这么大的事,这次事故对他来说是重大的警示,也是最深刻的教训。

 

法官寄语: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生活更加富裕,加之农村城镇化步伐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改善住房条件成为广大农民的首要任务,建房以平房转为楼房为主,建筑市场前景广阔。但由于农村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工程承包者过分追求利益最大化,想方设法降低建筑成本,紧抓人员工资,建筑设备,安全保障措施等环节,处处“精打细算”,人员能用老年人的不用壮年人,建筑设备能马虎使用的就暂缓更新,安全保障措施支出少就用啥,加强对农村建筑的市场整顿和管理,已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包工头的监督和管理,使他们从思想认识到雇佣行为要规范,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加大对农村建筑施工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提高法律意识;加大农村建筑施工队的从业资格、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等规定的完善以制度约束人,管理事,减少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