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杨某却因一时贪心,利用他人遗忘的银行卡窃取钱财,等待他的将是铁窗生涯。

 

20113月的一天傍晚,刚在银行自动取款机取完钱的邓大姐正急匆匆的赶回家,她万万没有想到,此时,正有人用她遗失在机器里的银行卡取钱。今年227日,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件因一人粗心大意、一人见财起意而引发的案件,贪心之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事情发生在镇江市金山宝地某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这天傍晚6点左右,刚取完钱的邓大姐因赶着回家忘记了退卡,行色匆匆之下,丝毫没有注意之后进来的杨某。杨某本来打算取钱,可是却发现了插卡口那张还没退出的卡,不义之财从天而降,杨某没有经受住它的诱惑。200020002000……由于取款数额限制,杨某分八次共取出一万六千元,事后连卡都不要,急忙离开了现场。

 

一时的贪念不过是愚蠢的罪恶开端,反应过来的邓大姐随即和银行联系,并且报警。去年年底,在金山大剧院附近邓大姐无意中看见杨某,发现此人就是当日自己离开时进来的人,于是一把纠住杨某。在公安机关,杨某很快交待了案发经过,并退还了16000元赃款。润州法院最终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两万元。

 

润州法院法官告诉大家,从道德上讲,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天降横财必须物归原主;法律上来说,很多犯罪都是从一点小的贪念开始,到最后泥足深陷。很多刑事案件被告人最初做了错事没有受到惩罚,往往存在侥幸心理,然后越做越大,等到东窗事发,站在被告席接受审判的那一刻,才会觉得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