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法院充分利用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契机,科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全力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以诉讼服务推进立案公开。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公告牌、电子触摸屏、多媒体视频等载体,公示各类案件的立案流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诉讼权利义务等内容,切实强化各项便民利民功能。探索建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逐步试行预约立案、电子材料收转、审判信息查询等工作,进一步扩大立案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以文书上网推进裁判公开。按照“首批上网比例不低于20%,以后每年增加10个百分点”的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正确把握裁判文书上网发布的原则和范围,确保上网发布文书的质量,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询裁判文书内容,让司法裁判更好地接受阳光监督,提高裁判的公信力。

 

以舆论参与推进审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旁听制度,通过发放旁听证的形式,允许当事人的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对于媒体记者参与旁听的案件,经宣传部门批准,记者可以录音和摄影。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同时更好地引导舆论,把握司法宣传工作的主动权。

 

以科技功能推进庭审公开。加大科技法庭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实现法庭审理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的“三同步”工作,客观、全面、全程记载庭审活动。探索试行远程审判,通过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方便当事人诉讼。

 

以代表联络推进监督公开。坚持每季度制作《代表委员联络专刊》,经常性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对部分案件从立案到宣判的全过程进步跟踪监督,广泛争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力推进阳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