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法院“开门纳谏”评法官
作者:吴昊 发布时间:2013-09-05 浏览次数:418
近日,仪征法院开展了争创“人民满意庭室”、“人民满意法官”活动,广大干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近日,该院开门纳谏,多方面征求意见,评选人民满意法官和庭室。
评议内容全面。该院对干警的评议内容包括“司法能力、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廉洁”以及绩效五个方面。被评议对象全面。被评议的对象涉及审判和执行两项业务的全部42个办案法官以及11个业务庭室。考评兼顾全年工作。为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该院在具体的考评方法上采取月度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考评。
评议方式民主。该院参加评议的个人覆盖了知悉法院工作的各类人群。此次评议共向人大代表、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陪审员、廉政监察员、党组成员五个类型人群发放民主评议表164份。其中人大代表包括了各个乡镇的仪征市人大代表、扬州市人大代表25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主要集中在注册登记的90名、人民陪审员选取了经常参加该院陪审的28名、廉政监察员是该院去年确定的各个庭室的普通干警14名。
评议程序公开。该院在评议活动开始后,就在监察室门口设立的评议意见箱,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来信来件。公开评议结果。按照业务庭和度人法官考评总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出评比名次,并将考评结果及时在院内网上公示五天,同时将考评结果通报上级法院主管部门。
评议结果科学。该院将“四表”(《窗口部门服务态度跟踪表》、《审执部门服务态度跟踪表》、《同步释法情况反馈表》、《判后答疑办理情况反馈表》)成绩纳入考核,即监察室随机抽取每位办案法官的一份窗口审执工作反馈表和执行审判纪律规定情况反馈表,把群众反馈的情况作为庭室和度人法官加减份的依据,突出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的活动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