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加强自身修养的主要途径
作者:杨雷 发布时间:2013-09-05 浏览次数:2445
加强法官的修养应因人而宜。现实生活中,每个法官从事审判的时间长短、担负的工作职责、所处的工作环境以及生活经历等各不相同,所遇到的道德冲突各自差异,加强修养的方法不可能千篇一律。一般地来讲,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善于学习。学习是一个人终生的活动,不学习就谈不上进步,也谈不上进行理性的思维和活动,在学习中,要做到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与思考相结合、要融会贯通、读书明理。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能够解决实际的问题,能够训练自己的智慧,达到更高的境界,更好地做好工作。在学习中注意法条之间的协调、法律意图,在实践中善于体察,善于总结,善于切磋,只读书不思考就会陷入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同样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第二,明志践行。明志就是要立大志,有理想。法官在职业修养上明志,就要把目标定在矢志成为一个高风亮节的人,一个具有高尚境界的人,一个能够终身修炼,始终不渝的人,既要把“志”当作修养的目标,又要把“志”当作克服各种阻力和内在障碍的驱动力。法官修养不仅靠立志,更在于在司法实践中自觉按照职业道德标准要求,不断升华自己,完善自己。修养的目的是为了公正执法,惩恶扬善,平抑矛盾,化解纠纷。法官良好品质不是仅靠背诵道德格言所能解决的,必须在一次次价值观念冲突中逐步形成、强化,而且要通过审理一个个案件得到检验、修正。
第三,兼听内省。所谓“兼听”,就是广泛地听取别人的意见;所谓“内省”,就是在内心自觉地对自己的言行进行反省、思过。内省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它可以使人取长补短,纠正错误,把握行动方向,保证不断进步。我们要经常“内省”以下三点:(1)与人争论,自己是否有不对的地方?(2)处理的案件是否得当,怎样才能处理得更好?(3)自己是否在浪费时间?是否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同时,还要勇于“兼听”,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多听才能使人视野开阔,考虑问题全面,才有利于认识和改正自己的错误缺点。
第四,慎独律己。“慎独”,对于法官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法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审判大权,并经常面对各种诱惑,如果没有坚定的道德信念,就会经不起引诱,被“钱弹”、“色弹”击倒。同时,还要注意“积善成德”和“防微杜渐”,保持自己良好的行为,培养自己心中出现的高尚道德观念和品质萌芽,使其不断积累和壮大,对自己不符合道德修养的言行,注意克服,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总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事情都是渐变的,加强法官自身修养,非一朝一夕之功,不可一蹴而就。只有从点滴做起,持之以恒,长期坚持,才能成为忠于法律、维护正义、廉洁自律、道德高尚、人民满意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