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3点,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润公司”)特大跨省产销地沟油案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两天审理结束,16名被告人被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期间,被告人王成奎等16人,非法收购鸡毛油、鸭毛油等材料,在东海县加工成成品油,销往当地一些个体粮油店以及安徽、四川、北京等地117家大中型食用油、食品加工企业,涉案价值达6000多万元。

  记者获悉,在昨天的庭审辩论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康润公司所用的动物原料是不是废弃原料,生产出的食用油是否认定为地沟油。辩方律师认为,该公司收购的原料的动物肌体仅仅是物理形状发生了变化,但是它仍然是有使用价值的,绝不是废物。

  另外一个争论的焦点集中在适用法律和量刑上,由于案件发生的时间在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今年5月4日才正式实施,如果依据原来的相关法律来判决,在量刑上可能相对会轻一些,但是如果依据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来判决,处罚措施就会非常严格。

  辩方律师认为,有新规定出台,应当本着从轻从旧的原则处理。

  整个庭审于昨天下午3点全部结束,由于案件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影响较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