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阶段以来,各地校园屡次爆出教师殴打、辱骂学生事件,更有甚者将“教育”学生的视屏和照片公布于网络,尺度之大令人咂舌。随着这些事件不断冲击大众眼球的同时也引发了大家对这一现象产生原因的思考,师生之间应该如何处理好关系,面对如今越发古灵精怪的孩子们,老师们又该采取怎样的教育方式也值得我们探讨。

 

近日,武进法院审结了一起教师打伤学生的案件。

 

孙某是一名小学体育老师,在其教学的班级里一个调皮的学生小波经常会惹其生气。孙某对小波的印象本就不好,终于,师生间的矛盾在一次体育课彻底爆发了。刚上课没多久,作为老师的孙某照常安排了课堂任务,然后安排学生们开始排队练习,期间,小波因为排队的事情与孙某起了争执,孙某要求小波按照他的指令排好队,而小波没有按照孙某的要求排好,在队伍里摇来晃去。孙某说了小波几句,并在小波的头上打了两下,小波因为不服气孙某的教育,嘴巴里一直嘀嘀咕咕的,还惹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孙某见小波不仅不服从他的指令,还三番五次的在队伍里捣乱,怒从心起,先是言语训斥小波,而后发展成为用脚踢、拳打、膝盖顶小波的身体,最终导致小波手臂骨折,多处轻伤。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使用脚踢、拳打等手段致使被害人小波人身受到伤害,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法院认为,被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考虑到其年轻并属于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需要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被告人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