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辛苦 执行法官化解拆迁纠纷
作者:金坛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9-04 浏览次数:231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金坛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拆迁纠纷案件,通过多次上门走访,促使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避免了强制拆迁的后果,带来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2011年初,金坛市住建局作出了房屋拆迁的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确认了房屋拆迁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定对夏某的房屋进行拆迁。但对于住建局提出的补偿条件,或是货币补偿、或是房屋产权调换,双方却存在很大分歧,经过多次协商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拆迁工作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进行。嗣后,金坛市住建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法院通过审理,准予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拆迁,并将该案移交法院执行局进行执行。
在金坛市住建局多次上门协商的过程中,该房屋所有权人夏某由于旧病复发而于2011年7月份逝世了,其六个子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其中有两个儿子远在外地,常年都不回来。面对这样的情形,面对如此复杂的矛盾,经过金坛法院执行局合议后,执行员王建军多次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住建局和当事人进行协商,一次次的协调都失败了,问题的根源在于双方的补偿意见达不到一致。按照法律程序,多次协调未果,就要进行强制拆迁的相关审批手续。但是,出于为双方当事人的考虑,金坛法院执行员王建军依然继续不停的做双方工作,寻找矛盾根源。终于,在法院的居中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补偿意见,并且有效解决了房屋拆迁后,置换房屋在其六个子女中的分配情况。这一结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一年多的工作,换来了和谐的回报。双方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协议书上的签字,使得这一案件得到了圆满的结束。结局既出人意料,也在情理之中,不仅让双方当事人有了挂在脸上的微笑,更是体现了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意义,强化了金坛法院法官司法为民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