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法院从抓司法作风入手,为人民法院审判服务,做到四个字,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坚持一个“学”字。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最高院六项措施及省法院七项规定,将改进司法作风作为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抓手,院、庭领导以身作则,引导全院干警自觉落实,确保入脑入心。

 

贯彻一个“查”字。将改进司法作风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实抓好,坚持自查自纠,院领导每周不定时在法院大楼内巡查抽检,查找是否存在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作风不严谨、司法形象不佳等问题,剖析症结所在,制定整改措施。

 

践行一个“实”字。将改进司法作风落实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制定下发《庭审规则》规范庭审,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改进会风文风,控制数量提升实效,厉行勤俭节约,控制日常开支,简化对外接待,规范公务用车等。

 

突出一个“严”字。严格对照各项规定,敢抓敢管,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和现象及时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并进行全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和查纠不规范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