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出台实施意见开展“法官下基层、审务进社区”活动
作者:熊鹰 发布时间:2013-09-04 浏览次数:427
近日,扬中法院出台《扬中市人民法院关于“法官下基层、审务进社区”的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法院群众工作,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
一是走访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组织法官分期分批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走访了解基层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院领导每年不少于6人次,法官每年不少于12人次。二是结对帮扶解决实际困难。对下岗失业和低收入贫困家庭、病残家庭、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开展以扶贫、助学等形式的帮扶工作。院领导和各部门每年至少确定1名帮扶对象,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深化驻点诉讼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法官与社区“一对一”结对联系活动,定期指派法官赴全市各社区(村)诉讼服务点开展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接待等诉讼服务工作。法官全年驻点诉讼服务不得少于4次。四是强化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做好对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并通过审理相关案件和司法确认,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法庭等相关审判部门每年集中指导不少于3次。五是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采用定点巡回审判和流动巡回审判方式,选择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等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法庭等相关审判部门的法官每年开展巡回审判不得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