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群众路线 让群众的路更好走
作者:龚正斌 发布时间:2013-09-03 浏览次数:2447
沈某老夫妻俩,年逾古稀,今年元旦,因其二子未尽赡养义务,诉之法院。仪征法院判决,俩子每月各给付二老五百元生活费,医疗费各半承担。今年上半年,沈某由于过去开大刀刀口炎症复发用去医疗费1600元加上今年上半年的生活费6000元,二子拒付,老夫妻俩无奈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时值高温季节,二老互相搀扶来院,颤颤悠悠的拿出执行材料,我立即起身搀扶,搬椅让座,听其倾诉。赡养执行案件事虽小,但每每推及自身,如果是自己的老父母遭此窘境,于心之大不忍。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二老的情绪逐渐平静,我便开始与其拉起家常,历数为人父母的不易和心酸,言谈中,我隐隐感受到二老对我的信任,我又承诺明天一定去二子家中送达执行文书,二老表示非常感动,随后我将老人送至门外,并打的让他们回家。
第二天,我与书记员来到沈某二子家中,二子夫妇均大倒苦水,我未不阻拦,只是听其诉“苦”,也未表达什么意见或予以评论,我想从他们的言辞中,收集尽可能的多关于这个家庭的信息,努力寻找找到矛盾的背后症结和核心争议。很快,一个上午就过去了。随后,我们又来到二老住处,了解他们目前的生活状况。
回来后,我分析了沈家的矛盾来龙去脉:沈家这二子,在家中都是老婆做主,儿媳们认为沈某年轻时跑江湖未能对自己的丈夫有良好的教育,并且沈某有一定的积蓄,而他们两家的孩子正在上大学,负担较重,老人不应该在这时候要求给付这些费用。弄清了大概眉目,我并没有就案办案,将其二子银行帐户存款一扣了之,而是先解决二老迫在眉睫的问题——高温季节他们所住的住房条件较差。沈某二老所住的住房今年是二儿提供,当时天气气温还没有这么高,既没有沙门也没有安装空调,二十多平方的房子,卷临门一拉下,门上还有一道大缝,一到晚上,蚊虫飞舞成团,扰得沈某二老寝食不安,一个黑呼呼的电风扇摇出来的是热浪滚滚,毫无一丝凉意。
如此居住环境,着实影响二老的正常生活。虽然这些不是本案的执行标的范围,但二老的实际处境和需求,远不是执行款所能解决的。如果执行的目标,仅局限在把钱送到执行人手中,对于他们垂暮之年的真实处境和实际困难无动于衷,那么我们执行工作性质就是纯粹变成了一项行政工作,而司法权复核和调整的不仅仅是兑现实际给付义务,更应关注到赡养关系,关心亲情伦理,即使不能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达到圆满的结果,在可能的范围,我觉得我有责任去努力尝试一下,这也是多年来的执行习惯和经验的使然。
子女与父母之间的隔阂,大都是缺乏有效的沟通,这个大家可能都清楚,但难就难没有一个有效的沟通平台,以及在没有的情况下,如何构建一个临时的沟通平台,这个时候再开展工作,我觉得自己作为执行人员的身份是一重,作为沟通的联络员或者主持者则是更重要的一重。
在与沈某二儿及儿媳经过反复多次沟通后,二儿媳似乎流露愧疚之意,主动同意为二老安装空调和沙门,二老深受感动,连声感谢我道:还是共产党好,这下我们夏天好过了。“共产党好”,这样的称赞,一线人员时常听到,大家多抱以善意的微笑,觉得老百姓把事情拔得太高。其实,细想想,这里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可能忽视了:这赞扬是老百姓对党的朴素认识和评价,一件可能在我们看来非常普通的案件,他们可以上升到对党的认同和拥护;同样,这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执法行为中的瑕疵和不足,可能在他们眼中也会变成对党的负面评价。
酷暑季节过去了,沈某二老要求执行的态度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他们提出申请,不再立即执行二子,大儿子交的赡养费如数退还,二儿子应当承担的赡养费,考虑其经济困难在两年内不再追要。于是,当我将此情况立即告知两个儿子及儿媳,他们简直不相信自已的耳朵。当我将老人的申请呈现在她们面前时,她们激动不已,认为法院做了一桩大好事,既化解了父子们多年的积怨,又减轻了她们家庭当下的经济负担。他们表示,对二老的通情达理,真心真意的肃然起敬,内心也感受到父辈的关爱,保证今后好好尊重老人。老人最后对我说:我们打官司申请执行,不在乎钱,这么老了,仅仅是要感情啊。子女们孝顺了,给我们装空调,关心我们,我们还要钱做甚呢?
家庭类纠纷执行,特别是赡养类纠纷执行,每一件案件最后的结局都很简单,执行完毕或程序终极,执行到位或执行不到为,但这其中的家庭人伦的亲疏近离、悲苦喜乐,裹挟者丰富而深刻的体验,我的感情常常随之牵动,只是我们工作职责不允许直接的道德流露,或贬或褒。被触动的,不仅仅是情感,更多的时候是思考这赡养纠纷缘何而起,又如何弥合这破损。目前,社会转型,矛盾纠纷凸显,背后则是人们价值观念的冲突、演变,更重要的是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的改变,没有人能够剥离之外,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好充分准备和应对。当事人,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人和纠结中的人,对具体的事情,我们很容易挥舞道德的大棒,但人总归是社会人,每一代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身份角色,都很复杂,明晰的是非对错固然重要,但就我们的工作而言,如何置换到当事人的立场,如何有效的推进矛盾双方的对话,保证执行的效果,则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重点。
经年累月的执行工作,常常将我的视野带到个案以外,赡养类纠纷进入执行的虽然每年不多,但是这意味着绝大多数的老年人肯定过得幸福吗?他们都能尽享天伦之乐,颐养天年了吗?我隐隐感受到,相当的老年人,空巢守家、子女不和、重病缠身,各种难以名状的痛苦寂寞交织,特别是单纯的情感缺失、关爱不足,都找不到起诉的理由。最近,有将看望老人作为刚性的法律要求的动向,尽管这看起来似乎很难执行,但毕竟有更多的人更加关注到老年这个群体,甚至是公权力也在做力所能及的努力和调整。我觉得,当前的社会虽然复杂,但主动反思自身不足的愈来愈多,一个成熟的社会必然能够诚恳地反思自省。我们坚持群众路线,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对群众的爱,这种爱既并不复杂和抽象,也不空洞和遥远,工作中大部分事情都是职责所在,只要对当事人的遭遇感同深受,并且给予充分恰当的尊重对待,大部分当事人便能感受温暖。如在一线岗位的时间久一点,稍微深入地感受到某些普遍的矛盾、制度的缺陷,加之人性的弱点和时运的不济,当事人的诉讼之外处境可能更难,无论是精神上的、道德上的还是经济上的,这种带有社会层面的对于群众的理解,也许谈不上崇高的大爱,但这确实是不可或缺的爱。当事人的感谢也好、赞誉也罢,感谢信或者是锦旗,固然是对法院法官声誉的加分和宣扬,但更是对法院法官付出的认可、价值的肯定。评判我们是否坚持群众路线也很简单,就看当事人的诉讼之路好不好走,这路上我们是不是竭尽所能地服务他们、帮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