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近期北京某中院3名骨干法官先后请辞离职,在法院内部和社会上引起很大震动。据悉,仅2012年北京某基层法院就有近十余名法官离职,而随着今明两年首批“五年服务期”期满,北京法院系统可能会有一批年轻法官离职。

 

上述3名骨干法官,都具有法律或法学硕士学位,都是审判一线“挑重担”的“精英法官”,审理了不少有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且年龄都在35岁左右,正值法官职业生涯“黄金期”。

 

媒体分析北京法官离职的原因有四点:案子压力大(人均年结案数达到三四百件至七八百件)、收入待遇低(一般月收入四五千元,不足以养家糊口)、提职空间窄(大部分法官常年办案,没有提升空间)、荣誉感较低(法官独立办案受制于公务员管理行政体制)。

 

北京法官离职,绝非我国法院系统个案,提前退休、调离法院、另谋职业等,是常见的法官职场现象或心态。据《法制日报》报道,5%的法官干不到退休年龄即离开法官队伍。而据该报2010429日报道,因为案件激增编制未增工作压力大,2008年以来,西安中院有8名法官因为身体原因要求提前退休或调走。“他们不提任何要求,只是想休息,因为实在无法承受如此大的工作量和心理压力。这在一些部门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更有甚者,据《南方周末》2010410日报道,一位非常能干的、同事公认的具有法律理想主义气质的好法官——湖南湘潭岳塘区38岁法官刘立明318日用一根绳子把自己悬挂在租住的房间内,以自杀方式永别人世。他在遗书中写道:“工作压力大,很累,不如死了算了,再见!

 

法官频频离职,以致造成了不少地方,尤其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官不断流失、审判人才青黄不接的局面。这对如今诉讼爆炸、审判工作日益繁重的人民法院来说,无疑是个巨大损失。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梦”的当下,司法愈益成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法治保障,对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媒体所说,如果法院成了“铁打的营盘”,而法官成了“流水的兵”,则不仅是法院之痛,也是现代法治建设之殇。

 

法治成熟国家,法官享有崇高的社会美誉和优厚工资待遇,因而是流动性最小的职业之一。20104月,年近九旬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翰·保尔·史蒂文斯因年纪大身体健康不佳,宣布将于当年夏天正式退休。与之相比,同样是退休,中国法官是不堪工作与心理压力,想早点休息。美国法官则是“很喜欢这个工作,而且觉得自己胜任愉快,如果不是年纪和健康因素,不会轻言离开。”;同样是退休,中国法官年纪不过四十左右,却已身心俱疲、“未老先衰”。美国法官虽至耄耋之年,却雄心犹在,老当益壮!此间殊异,令人扼腕。

 

而同样是“官”,相比一般政府行政官员临近退休往往“恋栈”不舍,拥有司法裁判大权的中青年法官却纷纷辞职或提前退休,境遇迥异,令人深思。

 

法官不堪工作心理重负和较低政治经济待遇,请求离职或提前退休,全然颠覆了常人心目中的法官形象。一面是“裁判大权在握”,在老百姓心中高高在上、神秘威严的“法官”角色;一面是身心俱疲,要求离职、提前退休甚至选择自杀的普通人,极度反差,令人唏嘘。

 

骨干法官频频离职流失,负面影响堪忧。从内部来说,加剧了法官职业断层现象,破坏法官队伍稳定,“案多人少”矛盾愈加突出;从外部来说,大量优秀法官、中青年法官纷纷离职,使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的工作目标产生怀疑;而且,大量法官不正常离职,比起以往调离、读研、考录等正常流失,会产生更大的“多米诺骨牌效应”,给在职法官和审判事业带来巨大冲击。

 

725日,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周强院长要求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优秀法官频频离职流失与此极不相称,因此,迅速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法官职业吸引力,积极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为法官工作减负,让法官树立崇高职业荣誉,抛却后顾之忧,更好地投身审判工作和人民司法事业,时不我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