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州市两级法院近年来的毒品犯罪进行了专题调研,详细了解了当前该市毒品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特点,并提出了防范这一犯罪的具体对策。

 

一、基本情况

 

——案件数量。常州市毒品案件收案数从2008年起至2010年呈逐年大幅上升态势,2010年全市法院共新收毒品案件734件,达到高峰;此后由于严打方针的深入实施,毒品案件收案数出现回落,但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2011年收案449件,同比下降了38.8%2012年与2011年基本持平,为426件,仍是2008年收案数的两倍有余;2013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新收毒品案件240件,同比上升12.7%

 

——案件类型。全市毒品案件类型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主,近三年分别占毒品案件总数的91.6%87.9%84%。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案件虽然总量较少,但由于近年来公安机关加大对容留他人吸毒的打击力度,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从2010年的10件上升到2012年全年的30件,今年上半年已经收案40件,占新收毒品案件的比例已达16.7%

 

——辖区分布。由于常州市客运中心、火车站等位于天宁区,全市毒品案件主要集中在天宁区。2010—2012年,天宁法院毒品案件收案数各为342件、152件、193件,分别占当年全市毒品案件总数的46.6%33.9%45.3%。由于天宁公安侦破毒品犯罪案件经验丰富,打击力度大,迫于压力,毒品犯罪有向其他辖区转移的趋势。2013年上半年,天宁法院新收毒品案件数量下降,新北、武进等法院新收毒品案件上升。

 

——生效判决量刑。2010年至20136月,全市法院毒品案件生效判决中,共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58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95人。

 

二、毒品案件特点

 

——被告人身份特点:1、无业人员居多。无业人员在生效判决中所占比例近三年分别为80%78.5%80.1%,今年上半年为73.3%。由于谋生技能差、法制意识弱,上述人员往往在毒品交易高额利润的诱惑下铤而走险,积极参与到毒品贩卖中。此外,审判实践发现,被告人中,出租车驾驶员等职业开始出现,个体经营者吸食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增多。

 

2、毒品犯罪低龄化,学历较低。一些80后、90后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走上毒品犯罪道路。如溧阳法院反映,该院今年审理的毒品案件中,80后、90后被告人占65%以上。从学历上看,总体较低,如武进法院反映,90%的被告人为初中以下文化,部分为小学文化或文盲。但近三年来,开始出现高中、大专文化甚至大学本科学历的被告人。

 

3、本地户籍人员增多。2007年以前的毒品犯罪被告人以维吾尔族为主。从2007年开始,常州本地毒品犯罪人数逐年上升,目前占毒品犯罪被告人的半数以上,本省其它地区和四川、广东等外省的被告人数也有大幅上升。同时,少数民族被告人减少,201046人,今年上半年仅为4人。

 

4、女性毒品犯罪现象不容忽视。女性毒品犯罪在生效判决被告人中的比例近三年分别为17.3%14.7%19.3%,今年上半年为18.9%。一些女性甚至成为贩毒团伙主犯、首要分子。戚区法院反映,今年上半年该院审理毒品案件55人,其中女性毒品案件为44人。

 

5、再犯罪人员比例不断增大。毒品犯罪生效判决被告人中,曾犯罪人员近三年的比例分别为31.2%37%51.3%,今年上半年为40.3%,其中累犯比例为26.4%。被告人的前科以盗窃、抢劫为多,且多有赌博、吸毒等劣迹。部分被告人受过刑事处罚以后,存有破罐破摔的心理,寻求精神上的麻痹和刺激,容易沾染毒瘾,发展到涉毒犯罪。很多服刑人员在狱中相互交流毒品犯罪的经历和技能,互通各自掌握的上下线资源,一些罪犯被释放后继续沉迷于贩毒快速致富的幻想,利用自己积累的反侦查手段贩卖毒品。如天宁法院反映,该院2012年的189名毒品案件被告人中有65人为毒品再犯,占34.39%,今年上半年为37.8%

 

——新型毒品层出不穷。目前,冰毒已取代海洛因成为常州毒品案件中主要的毒品种类,近年出现了一批贩卖大宗毒品的案件,涉案冰毒数量达5公斤、7公斤、12公斤不等。此外,还出现了摇头丸、K粉、浴盐开心水等新型毒品。新型毒品以其时尚、能提神、成瘾性小、副作用低为包装,蛊惑了许多寻求刺激的年轻人。实际上,新型毒品将对人的中枢神经、心血管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作案手段多样化。毒品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比如使用多个手机号码、款货分离、迅速丢弃销毁毒品等,导致侦查机关破案难度、证据搜集难度加大。武进法院反映,小批量、快节奏、零星贩毒现象日益增多,很多贩毒分子每次毒品贩卖量不超过5克,甚至只有零点几克,每次交易金额只有几百元,而且基本上只与几个熟客交易,以逃避打击,将每次犯罪的成本将到最低。天宁法院反映,今年该院出现了首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件,一名外地被告人通过本地一名开药房的被告人收购2.6万多盒含麻黄碱的感冒药邮寄至外地以制造毒品。此外,有的被告人在其开设的茶室中公开容留他人吸毒,社会危害较大。

 

——“以贩养吸现象普遍。许多吸毒成瘾的人由于劳动力衰减,经济来源有限,难以承受高额毒资,为缓解毒瘾发作之苦,往往采取以贩养吸的手段。如天宁法院反映,近三年该院处理毒贩425人,其中以贩养吸达348人,占82%

 

——毒品案件收监难问题突出。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危重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利用羁押场所拒绝收监、只能监外执行的漏洞大肆贩毒,甚至有恃无恐,影响恶劣。如2010年以来,天宁区法院因女性贩毒分子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共对这一特殊人群适用暂予监外执行8次,同比增长100%。其中,毒贩刘某先后5次因贩毒被该院判处实刑,刑期共计十二年十一个月,但因其先后4次怀孕而被获准暂予监外执行,从未服过一天刑罚,其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从未中断贩毒行为。武进法院反映,毒贩蒋某利用其尿毒症患者的特殊身份,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持续从事贩毒活动,其间因贩毒被判刑达7次,刑期累计超过50年。

 

三、关于禁毒工作的建议

 

综观常州地区毒品犯罪的严峻态势,既有国内外毒品犯罪形势的共性因素影响,也有本地的特殊原因。常州身处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佳,而生活成本与上海、南京、苏州、无锡等周边地区相比来说较低,消费水平适中。这种条件减少了毒贩的作案成本和吸毒人员的吸食成本,使常州容易成为贩毒分子认为比较适宜的毒品集散地。针对全市毒品犯罪现状,为更好地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打击毒品犯罪,应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从源头上堵塞该类犯罪的发生。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坚持对毒品犯罪露头就打,逢吸毒必查毒源,逢贩毒必查上下线。政法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在管辖、证据、收监难等问题上找出适合常州本地的操作办法。要建立强有力的缉毒队伍和业务扎实的毒品犯罪审判队伍,为打击毒品犯罪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加大治安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全市毒品防控体系。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格将毒品拒之门外。加强海关、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避免本市的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进一步排查吸毒人员,建立完善对吸毒人群的帮戒挽救机制。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强制戒毒场所建设,探索戒毒新模式。重视对本市无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及勤劳致富的观念。加强无毒社区、无毒单位建设,增强基层防控能力,堵塞毒品来源渠道,扼制毒品犯罪发生。

 

三是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强化群众法制意识和禁毒意识。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街头展板、社区公告栏、专家宣讲团等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使广大民众进一步认清毒品的危害,自觉远离毒品。抓好防毒、禁毒教育,增强市民辨别是非、抵御毒品的能力,坚决抵制周围涉毒事件的发生,勇于为公安机关提供毒品犯罪破案线索。在大、中、小学校园开展毒品知识宣讲活动,让青少年尽早了解毒品的危害性,自觉抵制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