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法院快审快结为小微企业护航
作者:宋华俊 俞水娟 发布时间:2013-09-03 浏览次数:476
近日,苏州中院快审快结一起涉小微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案小微企业专门寄来感谢信,对于该院认真履职,依法保障小微企业权益的做法表示感谢。
某电子公司系一家小微企业,长期为一家电源公司供应电子产品。去年9月至12月间,该电子公司供给电源公司电解电容等电子产品,共计货款7.9万余元。双方约定货款支付时间为月结30天。供货后,电源公司提出要分期偿还,至年底还清所有货款。电子公司不同意,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令被告电源公司及时支付货款。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以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为由,提出上诉。苏州中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安排开庭审理。在认真听取双方陈述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了解到电子公司因电源公司多次迟延支付货款而不愿再行调解,而电源公司虽提出要求法院调解却又不提出具体的还款方案。同时,被告电源公司也不存在经营困难无力支付货款等客观情况。最终,在无法调解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该院及时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了解,该案自二审立案到审结仅用25天,及时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据苏州中院民二庭庭长陈晓君介绍,针对涉小微企业案件标的小、事实相对简单的特点,该院不断提高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对于涉小微企业的诉讼坚持“快审快结”原则,妥善处理涉小微企业纠纷,依法保障小微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