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红色之城。盐城市中级法院是这座美丽城市的名片。

  这支队伍,从2008年以来,在省法院组织的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中,连续三年位居江苏13个中级法院前三位;“公众满意度”测评连续三年名列江苏法院前茅,其中两年位居第一。

  这支队伍,2007、2009、2010年三次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这支队伍,继1998年10月荣获全国优秀法院之后,2011年12月21日,又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一个普通的中级法院缘何在全国、全省屡屡摘取桂冠?记者日前采访了盐城市中级法院院长徐清宇,他认为是中院党组一班人紧扣“全省争一流、全国争上游”的目标定位,是法院全体干警大力实践“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新”的创新探索和“工作优、服务优、素质优、环境优”的创优追求。

  服务发展大局

  主动作为

  难忘2009年初,一场金融海啸突如其来。面对危机,盐城中院不等不靠,率先在全省法院推出《保护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八项措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二十条措施》,编印《“三服务”案例指引》,引导全市法院“变思路、给出路、留活路”,及时为在寒流中搏击的众多企业送去了司法温暖。

  这一年5月,射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射阳某纺织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两份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由信用联社向纺织公司分别发放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1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贷款。纺织公司以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押。陈某等7人与信用联社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陈某等7人为纺织公司最高额余额2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信用联社依约发放贷款2300万元。

  殊不知,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纺织公司资金断链,难以偿还到期贷款。信用联社一纸诉状将纺织公司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徐清宇明确要求中院民二庭:既要保护债权人利益,又要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多赢。民二庭立即组织精兵强将奔赴射阳,在摸清企业实情后,随即组织三方进行五次面对面的协商调解,最终以转让资产给第三人,由第三人负责还款的方式了结此案。案件调解后,双方当事人都十分感激,同时给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齐声称赞盐城中院是保企业、促和谐的“保护神”。

  2010年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牵动着800多万盐阜人民的心!面对“拍岸而来”的历史机遇,盐城中院迅速召开保障沿海开发推进大会,及时出台《关于为全市沿海开发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沿海开发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

  几年前,响水灌河堤畔一段10公里的河段上,曾有上下货物的小码头30多个。沿海大开发的号角吹响后,外来船舶制造企业纷纷来响水发展,小码头成了大型造船厂运载、通航的“瓶颈”。小业主考虑自身利益不愿拆除,航道清理工作进展缓慢。无奈之下,开发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服务发展等不得、拖不得!法官们连轴转,到水利、进物价、商公安,按照法律规定,对小码头的拆迁、补偿、安置进行多方会商。10天后,灌河两岸阻碍发展的小码头一次性全部拆除。扎根响水的宏铭造船、三江造船等一批国内大型造船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产值现已达到800多亿元。

  参与社会管理 敢于担当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人民法院责无旁贷! 2010年初,盐城法院在全省首推人民法庭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和平安报表制度,连同行政审判工作年报被作为“能动司法的生动样本”,载入2010年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全市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好做法,被人们誉为一道亮丽的风景。滨海法院悉心打造“无讼村居”,东台法院加强诉警对接,大丰法院推出“1+5”庭所共建,响水、建湖法院的重大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阜宁、盐都法院的法官兼任村(居)法治教导员,射阳法院所属人民法庭与辖区村居签订共建协议等创新举措,为社会各界与人民群众带来了渴求的喜悦。

  亭湖法院针对主城区各类矛盾纠纷高发、多发的实际,在社区、乡镇、经济开发区构建起了和谐共建大格局,并在4个市直行政机关和1个行业协会设立“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医疗纠纷、城乡建设和消费维权”等5个专业化巡回法庭,为化解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人事争议、医疗等纠纷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大丰法院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创立了以党委政府主导,构建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交巡警中队、法律服务所、村(居)民委员会“庭所共建”的“1+5”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明确“三套指标”对共建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同时给乡镇、社区党委、政府发送“纠纷分析年报、法院工作专报、司法调查报告、法院司法建议”四份报告,该市的涉诉纠纷逐年下降,社会公信力达到历史新高,成为江苏法院化解社会纷争的样本。

  2011年金融市场一度潜伏隐忧,盐城中院党组一致认为高额的民间借贷是导致企业破产的“元凶”。为此,立即组织精兵强将,以全市法院2008年至2010年审结的24844件金融纠纷案件为样本,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金融监管部门、个案剖析等方式,深入金融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及时提出“加大法律调整、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力度,综合施策、推动民间借贷有序发展”等建议。这份司法建议犹如雪中送炭,引发了盐城金融秩序的大整治,得到了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和盐城市委书记赵鹏等领导的充分肯定。人民银行盐城中心支行牵头各金融主体成立了“盐城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为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竖起了“尚方宝剑”。

  培植特色品牌 精益求精

  近几年来,盐城法院以“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新”和“工作优、服务优、素质优、环境优”的要求为抓手,扎实开展培植品牌活动,给法院快速发展创造了勃勃生机。

  在大张旗鼓地开展集体争创“创新、创优‘金、银、铜’杯奖”和个人争创“创优、创新‘功臣’奖”的活动中,争先氛围浓烈。盐城法院自2008年初下发开展创新、创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后,每年对评选的条件、评选的范围、评选的程序、评选的数量都要进行修改,明确规定新的标准,每年年底都要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全市9个县(市、区)法院和中院各部门,无不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争先恐后、想方设法谋争先,一个瞄着一个,一个促着一个,每年年底都有6个集体、10名个人分获创新、创优“金、银、铜”杯奖和创新、创优功臣奖,登上众人瞩目的颁奖台。

  在积极开展“特色法庭”评选活动中,盐城法院40个人民法庭各具特色、竞相发展。先后开展“便民快捷”“诉讼调解”“规范管理”“法治文化”以及创建内涵型、功能型、规范型、和现代型等“四大特色”与“四型”评选活动,全市所辖人民法庭积极创造条件、乘势而上。2010年以来全市有3个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有4个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廉洁司法示范庭;有6个人民法庭被评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先进单位;有6名人民法庭庭长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当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深深感动了辖区乡镇党委、政府,也感动了农民,他们为乡镇村居的和谐带来了福音。

  在注重学术调研,精心打造精英人才中,2008年盐城中院承担了最高法院《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等重点调研课题,调研报告获最高法院专家组高度评价。在此基础上,他们扩展形成的专著《通行正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空白;2009年5月被中国政法大学确定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试点项目全国法院唯一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获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等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在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上,盐城法院有17篇论文获奖,其中2篇获一等奖,8篇获二等奖,并有2篇案例被最高法院公报采用;副院长马生安当选“全省青年法学家”。

  特色品牌的培植,给盐城中院插上了腾飞的翅膀。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有120个集体、143个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平安江苏建设一等功臣”黄旭东,全省“十佳法官”杨越华、虞忠和、喻赤等已成为盐城法院的一面面靓丽多彩的旗帜。

  创新,催生跨越;跨越,还在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