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偷车贼关门暴打拘禁 男子也犯法深感冤曲
作者: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9-02 浏览次数:240
唐某,52岁,之前在武进一家工地打工。站在被告席上,他一直觉得自己很冤。去年9月,唐某攒了2000元工资,买了一辆崭新的电动车。用他的话说,自己在常州打工五六年了,终于买了一辆电动车,一来自己上班方便,二来可以去接妻子上班,很开心。
可新车骑了不到一个月,被偷了。唐某记得那天他把车子停在武进大桥下,转身去买一包水果,前后不到5分钟,回来时,车子不见了。唐某在现场发疯似地找,可一直找到天黑,还不见车子的影子。在妻子的再三劝说下,唐某才肯回家。接下来两个月,唐某几乎每天下班后,就到丢车的地方转悠,他相信自己车子能找回来。功夫不负有心人,去年11月上旬的一天,唐某下班后照常去武进大桥下蹲点守候。老远,他看到一个年轻人骑着一辆电动车开过来,停在路边买东西。那车子颜色、款式跟自己的那辆电动车一模一样。唐某立即打电话叫来了自己几个工友,在前后退路上“埋伏”,自己则大模大样向那个骑车人走过去。那小偷好像还认识唐某,见唐某走过去,连车都不要了,撒腿就跑。唐某一把就上去把小偷抓住。
接下来的事情发展超出了预期。唐某等人没把小偷送进派出所,而是带到了暂住地。几人先把小偷一顿打,然后唐某提出让小偷掏1000元钱作为补偿,小偷说没钱。于是,唐某把小偷关在自己暂住地,从当天晚上7点一直到第二天晚上10点。最后小偷趁唐某等人看守不严,拿了唐某的手机报警。公诉机关指控唐某犯非法拘禁罪。唐某说自己有点冤,自己抓的是坏人。经公诉人一番法律解释后。唐某终于低下头说,自己认识到错误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