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青年分工合作,花钱请人编写木马病毒程序,恶意植入QQ用户客户端,在用户登录时自动向所在QQ群发送指定内容的广告消息。近日,常州钟楼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案件,三名被告人吴某、蒋某、李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去年9月底,常州一位网友红太郎经常遭到QQ好友抱怨,说她的QQ总在群里发垃圾招聘信息。这些好友的QQ一般先收到红太郎发过来的消息:有个网站在招网上兼职,我做了2天轻松赚了150,推荐给大家哈,接下来第二个消息就是链接的网址,点击这个网站会弹出一个网页,主要内容就是讲怎么赚钱,很是诱人,然后就是让网友注册。对于好友的抱怨,红太郎很是冤枉,我什么消息都没发,完全不知情。与此同时,腾讯公司陆续接到用户举报,称其在登陆使用QQ时,电脑会自动弹出tips窗口,发送垃圾消息,且该窗口无法关闭。

 

腾讯公司立即对相关用户数据进行了核查诊断,发现这部分用户的QQ客户端都被人恶意植入了木马病毒程序,这些垃圾消息的源头都来自两个经常登录地点为常州的QQ号码,遂向常州警方报案。2009年底,经过多方调查,常州警方分别在常州和杭州两地的居民区和宾馆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蒋某和李某。原来吴某、蒋某自2008年开始接受某网络公司网络广告推广业务,通过加入QQ群在群内发布广告诱导用户点击广告并注册的方式获得网络公司的返利。2009年两人在网上与李某相识,决定进行合作。为获得更多收益,李某通过网络结识小毛,由小毛按照李某用户中了木马程序后,自己的QQ会向自己的QQ群里发送李某编写在租用的服务器上的广告消息的要求编写了木马程序,李某支付给小毛”1.5万元。随后,李某着手联系某流量商,在支付一定费用后由该流量商将木马程序绑定在一款程序中供用户下载,木马程序便不知不觉中安装到用户的电脑中。

 

926日至12月案发,受该木马程序控制的QQ用户高达600多万。在吴某、蒋某和某网络公司合作期间,该网络公司向其账号上支付的佣金近百万,吴某、蒋某、李某各分得数十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木马程序对他人计算机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属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