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0日上午,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当事人刘某因为不服判决而闹事伤人,法院以刘某严重违反法庭规则对其作出司法拘留5日的决定,并于当日中午将刘某押送至徐州市拘留所。

 

当日上午,承办法官通知刘某前来法庭领取判决书,拿到判决书后的刘某不服,与法官发生争执。法官反复对某进行法律释明,但刘某不但没有听进去,反而恶语相向。坐在旁听席上的另一案件的律师见状,上前对刘某好言劝阻,脾气暴躁的刘某遂将怨气发向该律师,认为该律师多管闲事,不仅言语辱骂,还挥拳打向这名律师的面部,一拳将律师的眼镜打到地上。律师转身躲闪,刘某居然不依不饶,在法庭里追打律师。

 

法官制止刘某行为未果,向法警大队请求出警,法警队长带领两名法警及时赶到现场后迅速分离双方,简要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调取了相关录像证据,打人者刘某在录像等证据面前态度仍然嚣张,虽承认打人但仍拒绝悔过道歉,也拒不配合法院做笔录等相关工作。鉴于刘某行为严重违反法庭规则,破坏法庭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报经院领导批准后,决定对刘某实施司法拘留五日,并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