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婿借款15万不还 岳母一怒告上法院
作者:李宁倩 赵志峰 发布时间:2013-09-02 浏览次数:283
市民袁阿姨有一桩烦心事,自2010年女儿与女婿徐强离婚后,她没有一日过得安心。原来,在女儿和女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徐强曾以华强公司的名义向其借款15万元用以购车。然而直至离婚后,徐强仍未将该笔款项归还岳母。
2010年3月,徐强将华强公司转让给宋志国,法定代表人也随之进行了变更。两年后,由于公司未能依法年检,遂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袁阿姨见要债无门,2012年7月,她便将徐强、华强公司告上了南长法院,要求两方共同归还借款15万元。为此,袁阿姨还提供了一张盖有华强公司公章的借条佐证。
在法庭上,徐强称借款人应该是华强公司,而不是其本人,况且借款所购车辆也登记在公司名下,他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结合事实及证据,判决由华强公司归还15万元借款,并驳回了袁阿姨对徐强的诉讼请求。
袁阿姨凭着判决书找到华强公司法人代表宋志国要求还款,然而宋志国态度恶劣,称其对借款事项毫不知情,随后便对袁阿姨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袁阿姨再次来到法院,对该案提出了执行申请。
执行法官核查华强公司信息时,确认该公司已于2012年3月被工商部门吊销了执照,经实地调查,该公司已只剩一个空壳,这给继续执行带来了一定难度。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法官找到公司法人代表宋志国谈话,耐心向其释法明理,最终宋志国同意用其本人财产为华强公司支付欠款。
近日,法官将15万元交到了袁阿姨手中,了结了袁阿姨多年的一桩心事。(文中人物、公司署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