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新区法院多措并举创“人民满意机关”
作者:赵玉保 发布时间:2013-09-02 浏览次数:453
泰州高新区法院牢固树立亲民爱民意识,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为抓手,落实多项司法为民举措,努力争创“高新区人民满意机关”。
打造阳光审判。落实审判执行情况全程告知制度,制定司法公开20条意见,通过裁判文书上网、探索庭审网络直播、开通法院微博、微信等公开举措,增强司法与民意的沟通,以公开赢得公信。
推进“门诊式”诉讼服务。设立“诉讼事务员”岗位,诉讼服务中心设有专门事务员,同时在高新区法院网站设立“虚拟事务员”,实现“实体+虚拟”的诉讼流程全节点服务,满足当事人查询案件、咨询问题、反映意见、评价法官等各项需求。
设立巡回法庭。在交警四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对辖区内高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实行“快调、快处、快结”,减少当事人讼累,快速办结交通事故案件199件。
聘请司法公开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选聘10名司法公开监督员,并颁发聘书。司法公开监督员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收集反馈民情民意,真正让人民群众与法院“零距离”,了解法院,理解、支持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