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不同意女儿的婚事,可是女儿又不听自己的,蔡某于是分别诉说准女婿和女儿不好,还是没有效果。蔡某就去找把女儿带大的岳母理论,争吵中将妻弟脸部戳通。泗阳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蔡某的女儿生的挺漂亮,长大后在一家单位上班,找了对象人很帅气,家里是做工程的挺有钱。蔡某就想跟着赚点钱,于是提出跟着未来女婿做工程,自己也入股分点红。

 

可是准亲家认为蔡某一家根本就不懂工程,没有同意蔡某的要求,蔡某很生气,就和女儿说准女婿的不好,让女儿不要和他谈对象。女儿不听,蔡某又打电话给准女婿,说自家女儿品行不好又吸毒等,又到女儿的单位说女儿不好,最终导致女儿辞职,但女儿和男友并没有分手,反而离开蔡家,和男友到外地去了。

 

蔡某找不到女儿,非常生气,亲家一家也都到外地做工程了,女儿再也没有和父母联系。蔡某想来想去,认为岳母一定知道女儿的下落,因为女儿从小是岳父母带大的,另外女儿现在这样不听话,岳父母也是有责任的。

 

今年4月,蔡某到岳父母家争吵责问,老人被气晕过去。蔡某的妻弟梁某得到消息赶紧回家,和蔡某理论,越吵越厉害并厮打起来,蔡某拿起屋里的剪刀向梁某脸部戳去,一下把梁某的脸部戳伤,鲜血直流。医院治疗发现,梁某的脸已经被戳通了,肿得严重变形。经鉴定,被害人梁某的损伤构成轻伤。案发后,蔡某赔偿被害人梁某相关经济损失109000元,其行为得到被害人梁某的谅解。

 

泗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梁某相关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所在社区表示愿意对其进行帮教。综合案情,遂对其适用缓刑,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