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男子李某因赌博欠下高利贷,无力偿还,盗窃老板30万元跑路,因路途太“寂寞”。他特意找了同样在躲债的朋友同行。在跑路期间,他们还不忘买奢饰品和黄金。近日,被告人李某因犯盗窃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某日凌晨,某投资担保公司的老板居某跑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放在家里的30万元现金全被人偷走了。李某、施某等3人既是他的朋友,又是他的员工。今年5月起,李某因经济窘迫,到居某家暂住。这笔钱是何某刚刚还的,因为都是现金,收款时,李某、施某等3人还帮着居某一起点钞。清点完钱后,居某把30万元放在了卧室的衣柜。当晚11点左右,有朋友喊居某出去玩,李某不愿意去,留在客房里睡觉。居某便带着施某等人一起出去唱歌、喝酒,回来后钱就没了,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不久后,在四川被抓获。

 

今年29岁的李某,无业,平时喜欢赌博,为筹赌资,开始借高利贷,此后越陷越深。因欠17万元高利贷,一直还不上,还被债主打了一顿。李某觉得自己呆不下去了,准备跑路。恰巧,当天何某来到居某家还钱。在数钱时,李某动了卷款跑路的邪念。当晚,他将30万元全部窃走,并连夜逃往镇江,并联系了同样在镇江躲债的朋友徐某。两人随后在南京会合,然后辗转逃往四川。直至被抓时,被窃的30万元只剩了13.7万余元。据李某交代,钱都用于购买奢侈品了,剩余的钱被用于路费和日常生活了。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的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