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幼童搅伤左腿 家长、厂主谁之过?
作者:朱子晔 发布时间:2012-02-29 浏览次数:286
小朋友正是天真无邪、玩乐时,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但对于小兰来说是不幸,因为她将永远失去她的左腿,再也不能像其他小朋友一样自由地奔跑玩耍。
2011年3月的一天上午,对于只有3岁的小兰来说是恶梦的开始。小兰的父母是外来打工者,在林某经营的建筑材料厂从事操作工,由于当天夫妻二人均在操作间工作,无人照看女儿,便像寻常一样由其表姐照料,小兰执意要找妈妈,便独自来到操作间,被厂方管理人员发现后劝阻,由其父母带离操作间。但年幼无知的小兰对旋转的搅拌机产生兴趣,并不知其危害,在大家不注意的情况下小兰再次来到操作间,独自爬上一台高速运转搅拌机上,听见一声惨叫,不幸发生了,小兰的左脚被机器搅伤。随后被厂主送往医院治疗。小兰父母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厂主林某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小兰的父母声称林某未在机器周围安装防护栏,也未有专门的安全员看护,才会导致该案的发生,小兰的损伤林某应当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厂主林某声称作为小兰的父母未尽到监护责任,厂里所用机器均符合安全标准,事发前厂方管理人员已要求原告父母将小孩带离现场,但随后乘大家不注意,小兰再次来到操作间导致事故的发生,过错完全在于其父母,林某已尽到管理职责,故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林某自愿分三次向小兰赔偿各项损失计人民币190000元,逾期将承担违约金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