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企业欠薪群体纠纷
作者:丁海明 发布时间:2012-02-29 浏览次数:271
近日,东台法院成功化解了34位职工与江苏弶港丹悦实业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在解决这一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纠纷过程中,该院引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江苏弶港丹悦实业公司由于经营状况不佳,长期拖欠公司职工工资,累计达九十八万余元。公司34位职工多次与企业协商,均遭有关负责人推诿,直至2012年2月21日,双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才达成初步调解协议,但由于之前矛盾激烈,职工方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不放心。他们希望通过诉讼的途径,以判决生效的形式,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东台法院对此高度重视,专门选派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法官承办此案。为妥善化解纠纷,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美萍放弃了休息时间,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缓解了互相对立的情绪。但如果按照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法院排期开庭审理,当事人重新调查取证,到最后的判决生效需要较长的时间,不利于纠纷的迅速化解。为此经院领导讨论,基于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根据2011年3月最高院通过《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决定采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直接对双方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由于双方对协议约定的事项无异议,且协议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经过简单的庭审审查,法院确认该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制定了司法确认决定书。
目前,34位职工都已拿到了生效的法律文书,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下了。而丹悦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将尽快把拖欠的工资返还给职工。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在东台法院社会管理创新理念的指引下被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