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靖江法院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从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

 

领导率先垂范,深入落实制度。院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在各项制度的履行上人人平等。班子成员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制度的督查落实,对各自分管的庭室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管理督促,强化全院干警制度执行意识,养成遵守制度的习惯。

 

运用活动载体,巩固深化提高。利用45两个月的时间,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干警重点围绕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履行职责、工作质效、司法为民、廉洁自律、庭审工作、来人接待、厉行节约、监督管理、司法安全等“十一个方面”的问题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8月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干警中组织讨论,并以上海高院法官违纪违法事件为戒,进一步教育引导干警认清当前形势、严明组织纪律、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珍惜形象声誉。

 

规范司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讨论形成法院干警司法行为规范,并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制定相应罚则。要求审判人员严格遵守庭审规范,开庭时正规着装,要做到准时开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间离席、不接打电话。加大司法巡查力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奢侈浪费、公款吃喝、庸懒散慢、推诿扯皮及漠视纪律、乱搞变通、管理松散、纪律松弛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进行惩处。

 

完善各项制度,狠抓监督制约。我院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紧扣法官与律师交往、外出办案、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执行款发还四个环节,实行登记备案、隔离防范、外部监督、预警提示等四项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督、规范,并制定了《靖江法院廉政风险节点管理办法》。同时根据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苗头性问题,实行即时监察、纠正,重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真正爱护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