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法院多措并举维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
作者: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8-30 浏览次数:454
武进法院全力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武进法院坚持“依法安置、保障权益、优先高效、维护稳定”原则,累计发放职工被拖欠工资、养老保险、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近2900万元,期间未发生一起职工因不满而提起的仲裁、诉讼或信访、上访案件。
提前介入预定方案。在破产案件受理之前,组织专人提前介入,对破产企业职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分析研究职工安置中可能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根据相关法律并结合辖区规定,及时制订出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的总体方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应急准备。
多方联动化解难题。加强与地方政府、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沟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安置方案和补偿标准,对清算组工作及时跟进指导和监督。如立新钢管等四企业破产案中,法定代表人外逃引发400余名职工担忧和恐慌。对此,法院第一时间与当地镇政府沟通,在企业暂无力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情况下,确定了先由政府垫付,后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的方案,迅速稳定了职工情绪,避免了矛盾激化。
严谨高效核发债权。本着“不让一个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作态度,严格指导清算组开展职工债权审核工作。针对破产企业职工多且变动大的情况,详细调查、摸清底数、分类审核、逐笔核对。安排专人在节假日值班,方便职工申报债权。建立职工债权发放绿色通道,在职工确认债权的同时办理发放手续,减少职工往返次数。
释疑解惑力促和谐。秉着“专人接待、认真查实、及时汇报、协调处理”原则,对来信来访职工专门接待,详细记录职工反映的问题。针对职工提出的焦点、重点问题,及时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研究对策,给予答复。对个别特殊情况和疑难问题,多方征求意见后形成专门处理办法。
安全预案确保稳定。坚持“维稳之弦不放松”,综合考虑各种不稳定因素,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力量,提前做好防范。如天香、南洋公司破产案受理后不久即进入春节,为防止职工和其他债权人私拿哄抢公司资产,避免群体性纠纷发生,及时指导清算组制定安全预案,增强并细化安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