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新区法院创新“三举措”促审判作风转变
作者:赵玉保 发布时间:2013-08-30 浏览次数:466
泰州高新区法院自建院以来,创新司法举措,狠抓审判作风转变,将作风建设贯彻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促进公正司法,树立司法权威。
创新审判服务方式。变坐堂办案为主动服务,设立驻医药园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站,出台《为推进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十条意见》,服务医药产业发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介入滨江花苑房屋征收、寺巷街道拆迁安置区、绿地世纪城等重大项目,指派法官驻点指导,现场化解矛盾纠纷110件,受到高新区党工委充分肯定。
创新判前释明。变判后释疑为判前释明,对所有拟判决案件均就认定事实依据、适用法律及裁判结果向当事人进行判前释明,视不同案件分别实施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三级释明,增强判决认同度。截至8月20日,该院调解率为56.7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67%,无发回改判案件。
创新集中财产保全机制。出台《财产保全流程规定》,规范财产保全程序,明确将财产保全工作归口到更为专业的执行局实施,为快速审结案件和债权人权利的尽快实现打下良好基础。1-8月高效办理保全案件35件,保全金额1738万元,完成率达100%,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