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法院推行法官轮岗立案制提升审判质效
作者:朱俊伟 发布时间:2013-08-30 浏览次数:450
2013年上半年,针对审判力量严重短缺的状况,滨湖法院太湖法庭探索构建高效科学的立审对接机制,尝试推行法官轮岗立案制度,以“立审一体”助推审判质效提升。
打破专人立案定岗局限。在摸底把握全庭日常收案量的基础上,依据审判员工作量大小,安排包括庭长在内的五名专职审判员一周五个工作日轮流至立案窗口负责接待当事人咨询、立案和信访工作。严格规范立案工作制度,要求值班法官着装规范、仪表整洁,谈吐规范、得体,轮岗日不安排开庭和其他调解、外调和保全工作,全身心做好窗口接待。
推行“立案负责”制。对立案工作流程作出硬性规定,当事人诉讼材料和证据的收取必须有轮岗法官签注签名和签收时间,以便后续衔接、核查。严格遵循“谁立案谁负责”,强化责任意识,避免扯皮、推诿,当天所立案件集中后统一呈交庭长审查复核,责任分工明确。
强化审判质效的预先研判。要求轮岗法官站在审判全局谋划立案,从有利于提升审判质效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地指导、纠正立案审查阶段发现的遗漏当事人、法律关系混淆等问题,告知当事人可能的诉讼风险,为后续审判推进打好基础。对疑难复杂案件、需鉴定、公告案件,提前做好审判预案,明晰审判思路。
提升审判团队的整体合力。集立案与审判双重角色于轮岗法官,增强法官对不同岗位的认识,促使法官内化大局意识,相互密切工作配合,既提高了立案的专业化水平,又增强了审判工作的团队合力,为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起到了较好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