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财经大学的林某为了创业在自己的老家仪征刘集镇创办了一家农民投资互助站,没想到他竟利用这家山寨银行干起了违法的事。近日,被告人林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

 

35岁的林某,曾就读于江苏某财经大学,毕业后,在南京一家私企上班,过了7年的白领生活,攒下了一笔积蓄。于是,他开始盘算着自己当老板,闯荡一番事业。当时,他看到了一个关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报道,就想照葫芦画瓢,自己也办个互助站。于是,他回到老家仪征刘集开下了农民投资互助站,通过一些更优惠的政策和打出一些“亲情牌”,吸引了众多前来办理存款的居民,林某也在邮政储蓄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专门将互助站当天的存款存入卡里。

 

某日,互助站门口推出了一项“凡存款贰万元定期一年以上,即可赠送一套茶具”的优惠信息被正在巡逻的民警发现,民警感觉有点不对劲儿。经过暗访,才发现,互助站没有金融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是一家非法金融机构。随后,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林某在集镇开设门市,以投资酒店、支付高额利息为由,大肆吸收群众存款,数额达144.52万元。这些群众全部是刘集镇居民,其中大多数是老年人。经查,林某共吸收80多人100多笔存款,共计144万余元,案发后,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69万余元。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