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法院着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作者: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8-29 浏览次数:488
近年来,常州天宁区法院紧扣司法人民性的核心内容,按照2011年江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年的要求,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领,以一体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认识、深化研究、深化实践,强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全面促进从便利化模式向注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模式的转变,力争使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
全方位架构,完善立体式服务网络。注重上下联动。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将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狠抓落实。在上级法院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下,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中心的运行模式、机构设置等,全力打造便利、高效、低成本的“门诊式”维权窗口。注重内外联动。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主动走访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等,推动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推进诉讼服务站建设,在天宁区6个街道的18个社区挂牌成立了驻社区便捷诉讼服务站,同时聘请了社区主任担当特邀人民调解员,使诉讼服务中心的“一站式”服务延伸到最基层。注重左右联动。加强与常州市其他基层法院的沟通联系,强化工作配合与协作,实现互通信息。加强向其他优秀法院先进工作经验的学习取经,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诉讼服务。
高标准定位,打造创新型服务模式。强力推进一体化运行。按照诉讼服务、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立案受理、司法确认、案件速裁等职能一体化运行的要求,全面推进一体化运行模式,尤其在诉调对接办公室的协调下,依托附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工作室、速裁组织,大力开展纠纷诉前分流和案件繁简分流,着力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为纠纷化解的“门诊部”和纠纷分流的“中枢点”,全面实现诉讼服务中心的集约化管理。强力推行一站式维权。通过合理设置诉讼服务节点,加强诉讼指导,减少流转程序,尽可能缩短当事人从立案到实现实质维权的程序空间。加大速裁力度,使诉讼服务中心成为真正意义的“门诊部”,消化大量简易纠纷。强力推行一条龙效应。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建立具有“天宁特色”的“一点、两室、十站”式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一条龙衔接。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地域、难易程度分流到不同的调解机构调解,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力争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大力开展案件的繁简分流,建立健全案件速裁工作机制,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
多层次着力,开辟便捷化服务通道。优化诉讼便民服务环境。针对原有的等候休息区人员混杂的现状,另辟场所开设“开庭及旁听人员”等候休息区,同时在中心增设指示牌和电子叫号机,根据当事人的不同诉求加以区分,引导当事人有序进入相应的服务区域,使服务中心更加秩序井然。改进诉讼服务组织架构。为减少中间流转环节,防止多头立案,根据案件类型仅设4个窗口,分别为来访接待窗口、法律释明窗口、诉讼指导窗口以及收费窗口,明确每个窗口的工作职责和人员配置,同时指派一名副庭长专项负责,保证高效运转。加强网络信息化诉讼服务。配置软件,指定专人负责,开通司法惠民服务平台,大力推广网上立案、网上咨询、网上答疑、网上调解等举措,利用法院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和“12368”语音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提供各类信息查询,不断拓展、延伸诉讼服务功能。
新起点谋划,构建长效型服务机制。推行“立审执兼顾”工作模式。规定审判人员必须主动有效地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结案的案件原则上由原承办法官负责执行,判决结案的鼓励原承办法官执行,在规定期限难以执结的,移送执行局继续执行,既方便了当事人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也提高了工作效率。改进完善“诉讼服务轮值制度”。在原来由各庭室派员轮值的实践基础上进行相应改造,固定由审判业务庭的10名副庭长担责,并实行轮流值班制,切实提高诉讼服务轮值制度的工作实效。大力加强诉讼服务队伍建设。积极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到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拟任法官和拟任部门中层副职人选先行到诉讼服务中心锻炼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增强机关作风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真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树立诉讼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