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牌商标上加上“经典”、“百年”等字样,乍一看,像是名牌产品的“升级版”,但实际上很可能是冒牌货。烟台的一家夫妻店,就利用这种方式,制售了上万瓶冒牌葡萄酒,销往高邮、江阴等地。日前,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店主里某夫妇被判刑。

 

低价葡萄酒流向高邮

 

去年5月,有群众向高邮市工商局举报称,当地某百货商行业主方某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高邮多家KTV大量销售法国卡斯特红酒,涉嫌卖假。

 

去年524日下午,高邮市工商局与高邮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执法,对方某的销售场所及存酒仓库进行依法检查,当场查获98箱法国“卡斯特”(CASTEL)葡萄酒。经鉴定,这些葡萄酒商标全部为假冒。

 

方某交代,他的上线是烟台某酒业公司的负责人——里某夫妇。方某交代,自2010年开始,他从里某夫妇处购得“卡斯特”及“经典王朝”系列葡萄酒共1万余瓶,商标均为假冒。

 

去年61日,在山东烟台警方的协助下,里妻被高邮警方抓获归案;同月17日,里某到高邮公安局自首。

 

夫妻俩傍名牌提销量

 

近日,里某夫妇在高邮法院同堂受审。里某今年36岁,辽宁省海城市人;里妻比他大3岁,山东省莱阳市人。2006年,里某在山东烟台注册成立了一家酒业公司,后注册了两个商标。然而,里某夫妇发现,他们的品牌在市场上认可度低,几乎无人问津。

 

里某在市场调研时发现,一些名牌及“傍名牌”的葡萄酒销售量高,利润可观。2010年起,里某负责提供酒瓶、酒标、木塞、胶帽、外包装等,并让烟台某酒厂负责提供酒汁、生产设备和工人,开始生产冒牌的葡萄酒。人家叫“卡斯特”,他们就叫“创世卡斯特”;人家叫“王朝”,他们就贴上“经典王朝”;人家叫“长城”,他们就叫“百年长城”。这样一番改头换面后,里某夫妇的葡萄酒销量一路攀升。2010年到20123月,里某夫妇非法经营数额达6.7万余元。

 

法院认为,里某夫妇的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里某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里妻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6个月,均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