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出轨,男子砍伤第三者
作者:朱恩贤 张朋朋 发布时间:2013-08-28 浏览次数:239
女友和别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被告人李某怒不可遏,当即买刀砍人。近日,太仓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厌倦了平淡女子寻刺激
现年28岁的李某从外地到太仓来打工,三年前,他认识了比他小两岁的同厂女工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坠入爱河,很快就在其租住处同居了。
自从有了女朋友小王,李某工作格外卖力,他希望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来维持自己的美好生活,等攒够了钱,就回到老家与小王完婚。小王也对李某情有独钟,工作之余也为李某洗衣做饭。不知不觉中,两人的关系已经维持了三年,也许是厌倦了平淡的生活,小王背着李某有了出轨的行为。李某曾经怀疑过几次,问过小王多次,都被她矢口否认了,手机的通话记录也被小王删得一干二净。于是,李某就让其母亲搬到隔壁去住,一来有个照应,二来可以监督下小王,以消除自己的疑虑。
母亲来电打破往日宁静
早上6点多,正在上夜班的李某接到母亲的电话:“小王昨晚又没有回来,这是这个月内的第二次了,上次我没敢给你说,怕你们打架……”。
李某听到母亲讲的内容,忐忑的心情难压心头的怒火……,想想平日里自己辛勤工作,想想为让小王过上如意生活而自己节衣缩食的情形,想想曾经的海誓山盟,原来一切都是假的……,李某顾不上跟领导请假,匆忙赶回家里,逮着刚回家不久的小王就问:“昨晚去哪了?跟谁在一起?”小王刚开始并不承认,李某从厨房抄起一把菜刀,冲了出来,小王有点颤抖了:“昨晚和我们村子的刘春牛一起,他追了我四五年了,住在他公司宿舍……”
砍伤第三者后投案自首
满腔怒火的李某手持菜刀来到刘春牛宿舍,要好好教训下这畜生,对着床位上正裹着被子睡觉的刘春牛就是一阵乱砍,当看到刘春牛小腿流血时,李某害怕了,于是报警了……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已构成人体轻伤。事后,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系初犯,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