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月,农村居民李某某连续几天清晨被屋外“着火了”的喊声惊醒,当他顾不得穿衣跑出门外查看时,几名男学生遂从他家门口跑开。原来是几名学生在做恶作剧。

 

气愤之下的李某某于2012123日清晨蹲守在自家窗前。当日730分许,三名学生在上学途中路过李某某家门口时大喊“着火了”,李某某遂跑出门抓住了三名学生,后将他们拉入自己家中,对三名学生进行了殴打,造成三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

 

事发后,三名学生家长在气愤之余,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将三名学生送至医院分别住院治疗十余天,造成了经济损失。后经公安局法医鉴定,三名学生的伤情均系轻微伤。

 

当地派出所通过调查此案后,对殴打学生的李某某给予了行政处罚和罚款,但三名学生家长与李某某就医疗费等损失的赔偿未能达成协议,将李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损失共计12000余元。

 

在审理过程中,针对三名学生均系未成年人,而被告李某某系成年人,法官首先对李某某殴打学生的暴力行为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最终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向三名学生家长赔礼道歉。后经法院主持调解,三名学生家长与李某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某分别一次性赔偿三名学生家长的各项损失3000元。

 

一场民事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法官提醒每个学生家长和学校一定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同时,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调皮捣蛋行为要宽容,要教育引导,千万不能实施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