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朱林法庭“内外兼修”提升工作质效
作者:金坛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8-28 浏览次数:446
近年来,金坛法院朱林法庭从实际出发,从内外两方面激发活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提高案件质量。针对法庭案多人少、法官办案经验不足、上诉率和发改率较高等问题,强化庭长的“帮带”责任,每周定期通案,“消化”积案。对于复杂疑难、矛盾易激化案件,汇报后由分管院长召集条线业务庭及时“会诊”。根据不同人员特点合理调配工作,扬长避短。
打造平安乡镇。针对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如2012年在审理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时,发现村委会在鱼塘发包过程中存在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遂向该村委会发出司法建议,并报送当地镇政府,镇政府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整改。该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庭优秀司法建议。
开展庭所共建。针对土地使用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等矛盾突出的纠纷,法庭与辖区派出所联合调解,并邀请地方民调组织参加,全年及时调处各类矛盾激化纠纷34起。与辖区交警中队联合,对一些争议不大、无需伤残鉴定的交通事故案件,通知当事人及保险公司到场,派驻法官与警员联合调解,全年共调结交通事故案件128件。
深入巡回审判。选取农村热点案件,如赡养、抚养、农村土地承包、相邻关系纠纷等,深入事发地巡回审判。如吴某诉马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法庭到当地村委巡回开庭,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村委会以此案为参照,附带调解20多起类似土地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全年法庭巡回审判率达到80%。
探索执行方法。根据农村特点,利用传统节假日、农忙季节、农村集市进行集中执行。执行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个案,争取执行一案,带动一片。善于借助民风民俗、当地村委和百姓的力量,用情与理感化当事人。全年所涉赡养和抚育费的执行案件,全部以当事人自愿履行而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