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州市戚墅堰区法院法院积极依托市委、市政府“争当文明市民、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平台,结合法院实际,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提升法院文明执法形象、公正司法水平。

 

实行审执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在立案大厅、法庭等处设立电子触摸屏,发布开庭公告、立案受理程序、诉讼须知、法庭纪律、收费标准、裁判文书等信息,指导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接受当事人监督,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通过庭审“三同步”、裁判文书上网和执行案件信息互联网共享等,在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的同时,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查询系统,及时掌握案件的进展情况,促进审判执行公开化。

 

强化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量。认真学习省院新的审判质量效率指标和考核指标,按照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加强对各类案件指标数据的经常性分析检查,并以此强化法官审判业绩考核;进一步加强院、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力度,强化对日常办案质量的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案件评查力度,查找行为不规范、办公不公正等问题,及时督促检查,严格对违法审判责任的追究。强化源头治理,狠抓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最大限度地杜绝矛盾激化案件和上访案件。

 

整治办公环境,规范司法礼仪。通过司法巡查等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本院制订的“文明办公”、“卫生管理”、“车辆存放”、“安全保卫”、“会客接访”等一系列制度,时刻注重自身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切实克服“生、冷、硬、推”不良作风。从环境卫生、着装规定、文明用语等小事做起,并通过狠抓立案、信访、法庭等“窗口”形象,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语言、仪表,展示法院文明司法新形象。

 

厉行节约经费,建设廉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就机关厉行节约作出的建设廉洁政府不搞形式主义重要批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努力实现用纸、用电、用水、用油比2010年下降5%的目标;着力把好国有资产采购关,强化日常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严格资产登记、报废管理有关规定,做到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