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爱情 却有亲情
作者:刘世红 发布时间:2013-08-28 浏览次数:2367
那天上午,刚送走了一批来访的当事人,喧嚣的办公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我正准备打一份调解书,一抬头,突然发现门口站了一男一女,两人大约都四十多岁了。那女的迟疑了一下,走进来,问道:“你们这里办离婚吗?”“是啊,谁要离婚?”“我和他”。女人指了指门口的男人。男人这时也走了进来,点点头,表示认可。看得出,男人的行为有点异常。“我和他商议好了,我们自愿离婚”。女人补充道。 “既然协商好了,你们怎么不去民政局办手续?”我将信将疑。“民政局不给我们办。”女人犹豫了一下,向我诉说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二十多年前,两人经人介绍相识,由于都是大龄青年,不久便结了婚且有了一个女儿。渐渐地,两人之间由于性格不同而引发的矛盾也不断加深,女人便蒙发了离婚的念头,但出于对家庭和孩子的责任,两人都竭力维系着这个家庭。十多年前,男人生了一场大病,经手术后,加上长期的休养,已基本恢复了正常,但是不能再工作了,行动也变得有些缓慢。这期间,女人一个人里里外外,辛辛苦苦操持着这个家,并把孩子培养成了一名大学生。现如今孩子大了,丈夫的病也没大碍了,女人觉得该为自己考虑了,便提出了离婚。男人也很理解女人的做法,同意了女人的要求,于是双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工作人员见两人对离婚如此爽快,又见男人曾经生过大病,怕其中有诈,就叫两人去法院离婚。
听了女人的叙述,我也犹豫了,要不要给他们办手续呢?为了验证女人的说法,我们和男人单独进行了谈话,这男人行动上虽然比一般人迟缓些,但智力正常,思维清晰,当问及其对女人的离婚请求有何想法时,男人说得很实在:我是死过一回的人了,一切都能想得开,现在我自己能生活,她要离婚,我没意见。经了解,男人病愈后,单位给他办理了内退手续,按月领取退休金。现在身体基本正常,没留下什么后遗症,日常生活也完全能自理。
既然两人都同意离婚,经过核查,也没发现其中有什么隐情,按理说,法院应该受理他们的离婚诉讼,并调解离婚。但为慎重起见,我还是劝他们和好,并让他们回去再考虑考虑,如果决意要离婚,将相关手续带齐了再来办理。
他们走后,我把与两人的谈话又反复进行了推敲,把可能潜藏的问题也作了排查,还是没找出什么破绽。
第二天,两人又来到了诉讼中心,并带来了所需的相关证件,我觉得再说什么也是徒劳,便一边审核有关证件,一边按程序询问。夫妇两人的回答,让我又一次产生了怀疑:他们这是真要离婚吗。当问及共同财产如何处置时,两人的回答一致:都归他(她)。后经我们解释,两人一致同意:女人和孩子住后面的正房,男人住前面的平顶房,厨房两人合用;所有财产将来全归孩子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债权,只有债务。对于债务,女人毫不迟疑的回答:全归我偿还。这时的男人明显表现出了无奈的神情。婚生女虽已成年,但仍在上学,为了不留下什么隐患,我便询问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如何分摊,女人立马回答:所有费用都由我负责。男人这时也不甘示弱:我也负担一部分,我的日常开销不大,退休金还有节余。
……
整个调解过程,没有指责,没有怨恨,也没有恶语相加,更不用说大打出手了,有的是理解,是谦让,是担当。这是我到诉讼中心后办理的唯一一件没费口舌的离婚案件。
案子顺利结了,两人拿着调解书离开了法院。可自从办理了这件案子后,我常常在问自己:我到底是做了件好事呢还是好心办错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