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司法查控系统启用以来,洪泽法院共发送查询数3465,反馈数2586(其中超期反馈数1305,未反馈数879,查询案件330件,查询被执行人430人,查询到房产13套,土地25宗,存款934875元。近半年的查控实践表明,该查控系统极大地推动了执行工作的高效开展,但同时也一定的问题。对此,洪泽法院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

 

一是反馈不及时。民政部门与国土部门每月反馈一次,公安出入境半月反馈一次,税务部门基本不反馈。我县国土部门尚未建立专门的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全县的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就是一张EXCELG表格,由国土测绘部门兼职管理,确实难以及时处理大量的查询申请。

 

二是反馈不全面。我市各县区的住建部门虽已建立相对完善的房屋产权数据库,但全市各县区之间并未联网,故市住建部门反馈的房产数据只包括清河、清浦和开发区,不包括我市其它县区的房产数据;工商部门的数据只有基本工商登记信息,没有各股东投资数额及比例,且限于本市范围;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只有户籍号、辖区派出所和户籍住址,没有被执行人照片及家庭成员信息,并且车辆查询至今没有开通。

 

三是系统更新慢。目前我市查控系统案件库只有今年的执行案件(不全),且更新较慢,有时执行法院已立案一个多星期,查控系统依然没有相应案件数据。查询协执单位有民政部门,但查询反馈未设民政部门子目录。查控系统已运行近半年,至今未作出重大更新与升级。

 

提出建议:

 

一是规范查控行为。坚持按需查询,杜绝盲目查询,避免全盘查询,最大限度减少协执单位的查询工作量。如查询税务和土地信息时,应仅限于被执行人为企业或已掌握初步线索的自然人(如已查询到相关工商或房产信息等)。

 

二是扩大查控范围。目前民政网与工商网都已实现全国联网,与民政部门和工商部门协商,将查询范围扩展至全国;与公安部门协商,尽快实现对被执行人住宿、车辆及家庭成员信息的查询;扩充协执单位,在年底前争取全市各县区的住建部门和农商行(信用社)全部加入协执单位。

 

三是改进查控技术。将省高院查控中心的存款信息整合到各市中院查控分中心,实现二网合一,方便操作。由省院统一组织技术人员对各中院查控分中心进行技术维护,帮助各协执单位逐步实现查询反馈信息自动导入与导出。针对各地查控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更新数据和升级系统。

 

四是加强查控通报。定期对查询成果(如查询到的存款、房产、土地等)和反馈情况(如反馈数、超期反馈数、未反馈数等)进行统计,及时向党委政府和各协作单位进行通报,如实反映查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