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被逼卖淫 黄鳝血冒充处女
作者:刘建军 发布时间:2013-08-27 浏览次数:246
重庆人马天在常州租下来的房子是个公寓楼,起初,只有夫妻两人住在里面,马天常常出差,一个月回来一次。可2009年7月初,屋子里人突然多了起来,马天的堂弟马云和朋友高峰先后住进了公寓,陆陆续续地,又来了几个年轻女孩,年仅12岁的玲玲就是其中一个。
玲玲老家在四川,她来到常州是看“西湖”的。年少的玲玲贪玩,一天晚上,刚和朋友在KTV唱完歌,她独自走在路上,迎面来了个男子,长得秀气,他主动和玲玲搭讪起来,一番聊天下来,男子说带玲玲去杭州西湖看白娘子,玲玲一听,高兴极了,就这么迷糊地跟着男子走了。可杭州没去成,却被带到了常州。到了常州后,玲玲被关在公寓里,哪都去不了,隔天,就被带出去接客了。第一次,当时12岁的玲玲得了900元,这些钱之后到了马天的妻子何娟手上,在何娟的安排下,玲玲又先后与4名男子发生过关系。
何娟家的公寓里经常会出现一样东西——黄鳝,每次玲玲出门前,何娟都会对其做一番“打扮”,而黄鳝是必不可少的,新鲜的黄鳝血蘸着海绵,这是何娟让玲玲伪装成处女的工具,其他的几人也都要照此准备,而这一伪装能抬高价码。何娟夫妇落网后,警方调查得知,3个被骗来的女孩卖淫价格都不低,最高的一次卖了5000元,而最少的一晚也有700元。 何娟平时对女孩们看管极严,马云、高峰负责“保卫”工作,按照双方约定,这样可以让他们获得3成的抽成。有了“生意”,两人就带着女孩去指定的宾馆,结束后,收了钱再带着她们回来,之后,姑娘们就被锁在房里不得出门。玲玲从来没放弃逃跑,一次,趁着何娟洗脸的时候,她跑了出去,在楼下的一家报亭报了警。
2010年何娟因组织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他涉案人员也都归案,而这个“头儿”马天长期潜逃,去年底才被抓捕归案。近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决马天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