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手也是一种爱
作者:蔡剑群 发布时间:2013-08-27 浏览次数:223
世上的父母都深爱自己的孩子,但爱的形式有许多种,有的人无微不至,有的人严厉有加……离婚案件中,绝大部分父母出于对子女的爱,都极力争取对小孩的抚养权,甚至不惜放弃财产权益。但时,在有些时候,放手也是一种爱。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赵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7年1月24日登记结婚,2009年2月13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约定婚生子小杰(化名,2007年7月25日生)由被告赵某某抚养,原告王某某承担小杰(化名)的抚养费。
2011年,被告赵某某因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出于对小孩健康成长的考虑,原告王某某遂到新北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当少年庭法官与王某某一行来到监狱时,正在服刑的赵某某抵触情绪较大,坚决不同意变更小孩的抚养权,反应比较激烈,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从小孩健康成长角度出发,与赵某某促膝谈心,分析利弊关系,并会同监狱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最后,被告赵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在监狱里根本无法教育和抚养小孩,明白了有时候放手也是一种爱,为了自己的小孩能更好地成长,愿意暂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在双方的泪光中,承办法官依法出具了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使该案圆满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