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法院“四个注重”提高执行工作成效
作者:徐庆兵 发布时间:2013-08-27 浏览次数:461
今年以来,邗江法院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和创新执行措施的同时,注重总结和提炼执行工作方法,突出“四个注重”,着力提升执行工作成效。
突出注重执行速度“快捷”。针对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等执行案件,采取“查询、冻结、寻找被申请执行人流水作业法”、“分区分时段统一执行法”和靠实反规避措施等,尽力在最短的时限内将涉及特殊主体及民生的案件执行到位,让当事人满意。
突出注重执行方法“灵活”。针对邻里纠纷、离婚权益等执行案件,采取全程跟踪和解法、背靠背和解法、融入亲情和解法、换位思考和解法、协调双赢和解法等,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深化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理解和认同,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突出注重执行效果“和谐”。针对群体性纠纷,积极追求执行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执行中坚持和谐执行、人性化执行的工作方法。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找准案件和解的切入点和平衡点,在协调疏导上下功夫,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以达到案结人和的效果。
突出注重执行措施“有力”。针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或隐藏、逃避的被执行人在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坚决及时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积极主动地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线索,用足用好各种执行措施。并对被执行人定期曝光制度,注重对被执行行人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措施的运用。穷尽执行程序、执行措施和执行方法,力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