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速执行 只为生命继续跳动
作者:纪永胜 发布时间:2013-08-26 浏览次数:240
家住睢宁县高作镇的王某,因购买家庭住房被骗10万元。经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王某本金10万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恰逢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王某的妻子被查出患有肺病,需要进行换肺手术,手术费需要80万元。80万元的医疗费,对于一个靠打工维系生活的普通家庭来说,岂不是一个天文数字?王某家中父母年高,孩子尚小,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致使其家庭生活陷入了极端困境。唯一的希望寄予法院尽快将标的款执行到位。但被执行人刘某因欠债太多,为逃避法院执行而早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为尽快执结此案,帮助王某渡过难关,法院对被执行人刘某的房屋依法进行了查封、评估、拍卖,但因刘某作为被执行人案件比较多,且标的均比王某申请执行案件标的大,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对刘某作为被执行人所有案件进行按比例分配,王某所得的分配数额比较小,与妻子看病所需得费用差额甚大。王某经常前来法院诉说着自己的难处。面对困难群众的求助的目光和辛酸的泪水,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施行三措并举,一方面认真做好王某的法律释明工作,一方面向局领导汇报,多次专题研究此案的执行工作,第三是多方协调,积极做好其他参与分配的申请执行人工作,劝导大家伸出援助之手,奉献出爱心,帮助王某走出困境。
在法院多方协调、耐心疏导之下,其他四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愿意救助王某24000元,法院救助王某20000元,在多方救助下,王某共领取本案执行标的份额款和救助款近6万元。
日前,王某通过个人自筹和社会救助,已将妻子送往北京协和医院救治。8月20日,王某给执行法官发来短信:“感谢法院帮助他解决燃眉之急,让他重拾生活信心,使他切实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