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肇事撞了人 弟弟顶罪同获刑
作者:陈静 李振希 发布时间:2013-08-23 浏览次数:341
哥哥大成因为交通肇事,将路人撞倒在地,致人当场死亡。为了让哥哥躲避法律追究,闻讯赶来的弟弟小成让哥哥骑着自己的摩托车离开现场,并向赶到现场的公安民警做了虚假陈述,称是他自己开车撞了人。最终,二人还是难逃法律处罚,被法院分别以交通肇事罪、包庇罪判处刑罚。
去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8点钟,大成开着轿车往农村老家驶去。因为车速过快,在遭遇相对方向来车的情况下,急打方向盘,因没有降低速度,撞上了在前方行走的被害人张某,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大成十分害怕,于是掏出电话打给了自己的弟弟小成。小成骑着摩托车赶到事故现场,听哥哥讲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后,看着哥哥焦急流泪的模样,小成决定为自小就十分爱护自己的哥哥“顶罪”,帮哥哥逃避法律的处罚。于是,小成便让哥哥骑着自己的摩托车离开现场,随后拨打电话报警,称自己撞死了他人。在警察到达现场后,小成主动描述了自己开车躲避对方来车不慎撞死路人的经过。
次日,经过一夜辗转的大成终究承受不住内心的煎熬,更不忍心让弟弟替自己承担罪责,于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赔偿了被害人张某的亲属经济损失计人民币95000元,获得了张某亲属的谅解。
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分别开庭审理了这两起案件。鉴于被告人大成具有自首情节,且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获得了谅解,遂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小成在明知其哥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鉴于小成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考虑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以包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