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四个依托”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作者:江雨濛 发布时间:2013-08-23 浏览次数:497
今年是“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泗洪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依托绿色通道便捷维权。该院为妇女儿童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尽量减轻诉讼给妇女儿童身心带来的影响,依法优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于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在诉讼费上予以减免缓。
依托专业审判有效维权。该院选用审判经验丰富、办事细心耐心、善于化解矛盾的法官来审理离婚、监护、抚养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保障纠纷等,并特邀妇儿工委、妇联代表作为人民陪审员。一方面,发挥妇联干部熟悉妇女心理、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势;另一方面,加强对特邀陪审员的专业培训,将法院工作与妇儿工委、妇联工作特点有效结合。
依托联动平台积极维权。该院在完善内部资源的同时,加强外部联动,积极与该县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密切联系,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相关工作。邀请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案件调解与执行,争取多方配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大对女性犯罪及未成年缓刑犯的回访力度,适时予以监督、引导。
依托普法活动自主维权。该院针对未成年人、农村妇女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采取喜闻乐见、多种多样的形式,多次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街头法律咨询、发放以案说法传单、巡回审判的形式,积极倡导男女平等,营造尊重妇女儿童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