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重要支撑。人民法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设者、保障者,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法院文化建设,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要求,是推动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武进法院大力实施“文化兴院”战略,把文化建设纳入法院全局工作中,加强领导、明确思路、制订规划、系统推进,形成了职责清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全面有序开展。文化要外载于物。我院以物态文化建设先行,科学布局彰显法治理念和文化内涵的司法工作场所,构建以“能力、品质、廉洁、铸法院辉煌历史”为主题的法院文化中心,以“向善、崇法、尚德、引社会规则之治”为主题的“文化长廊”,以“梅、兰、竹、菊”为主题的人民法庭文化,充分展示现代化法院的文化气息。文化更要内存于心。注重吸收地域文化中的精华,总结提炼既体现司法工作规律又富有地域特色的法院院训,积极举办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促进了法官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树立、司法行为的自律、文明司法礼仪的养成。法院文化建设在陶冶情操、提升素养、引领风尚、凝聚合力、推动工作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优秀的法院文化,可以创造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增强吸引力、形成凝聚力。我们将始终把文化建设作为推动法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兴求真务实之风,行固本强基之举,抓载体、厚底蕴、促发展,积极打造富有时代特征、反映地域特色、体现自身特点的法院文化,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