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聪明以身试法 玩弄法律依法拘留
作者:赵超 发布时间:2013-08-22 浏览次数:224
2010年王骞向时敏军借款40万,并向其出具了借条,约定2011年7月份前还钱。到期后,王骞未能按照约定如期返还所借得40万元欠款,2011年10月14日李贤向泗洪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王骞的一处房产进行了查封。
知道自己的房屋被李贤申请查封后,王骞动起了歪脑筋,找到其亲戚谭红军,二人合谋打一场“假官司”。王骞向张泓出具一张80万元的借条,落款日期为2011年4月17日,几天后,张泓拿着王骞所打的欠条到法院起诉,要求王骞偿还借款80万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王骞同意分三次偿还80万元债务。还款期限届满后,王骞未履行还款义务,而张泓也随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人本以为如此一来,李贤所保全的房屋便要分三分之二给张泓,王骞也就能保住自己大部分的财产。
然而,王骞的如意算盘最终落了空,被保全的房产仍被强制执行,心有不甘的王骞找到法院,要求法院再审其与张泓的案件。经审查发现,该案有重大的虚假诉讼嫌疑,在审理过程中,通过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做思想工作,使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危害性,承认了原审系虚假诉讼。
法院院认为,王骞为了达到转移财产之目的,与张泓恶意串通,在没有发生任何借款关系的情况下,故意向张泓出具虚假借条,虚拟法律关系,企图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而张泓明知王骞出具的是虚假借条,却以此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的做法妨碍了正常司法秩序,影响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均已构成虚假诉讼。双方形成的所谓借贷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无效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故依法撤销了原审调解书,同时王骞、张泓因虚假诉讼被司法拘留5日。